有的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开支情况?

知名看淡


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直接管理雇佣各方面工人,管理层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派人,不用物业公司的管理层,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导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办事不会十全十美,但是最公平最正义的。普通社区普通居民需服务性质的服务员需要的不最豪华,物业管理层需要的是快速治富,还是由街道办事处区管理吧,


日夜相连


受邀作答,就你这个问题,再来讨论一下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这类事宜。


先需要肯定的是,物业公司定期公示项目物业费收支情况,这是其法定义务。

最直接的依据是,发改委,原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需要注意的是,对该法条仔细解读的话,不管是酬金制还是包干制,都必须坚持物业收支公开的原则。而且在业主提出质询时,也应当及时答复。因为这是保障业主知情权的基本体现。


实践中,你的这个问题,有的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开支情况?

一、可能它公示过,但仅仅是在小区公告栏中张贴一下,拍照存档后就撤掉了,可能大多数业主对这个事情也是漠不关心。

说句不好听的,即便你看到了,也仔细琢磨了,除非你是财税方面的内行人士,否则你看不出其中的玄机,因为含水量太高。


二、多数物业公司对于这个事情喜欢藏着掖着,不敢把它摆在明面上谈;唯恐业主方在这个问题上过多深究。

实际上你越是不透明,越会招来更多的质疑和猜测,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去讲明白。


三、相关部门对这个事情的监督力度不够。只是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后才去勒令物业公司整改。

如果各地均把此事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和规范,例如:怎么公示,在哪里公示,都公示些什么,公示多长时间,如何保证业主的监督权,是否同物业行业信用体系挂钩等等;这样才能充分维护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海风116067626


物业,成披着合法外衣的黑帮黑社会组织。它具有小区的电价、水价、天然气、热力、基站和宽带运营商进楼等等各种摊派费用的垄断权,具有强权专横的地位,侵占本属于社区的公共权利和公共利益,属于社区的“土皇帝”,时常伪造大部分住户“签字”,随意颁发“圣旨”让全体社区无条件服从。

一些物业大量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武装化!名曰保护广大业主,实际是对内专制镇压工具,一旦遇纠纷,指派所谓的闲杂人等进行骚扰、恐吓和威慑,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所谓的物业又是顶层设计的一大败笔,它并不是业主的仆人,只是开发商豢养的恶狗,它只追求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正事不足,整天绞尽脑汁提高收费或增加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强制性的抬高百姓的生活成本,成为和业主对立的社区恶势力组织。

物业,最擅长的什么呢?答案是“卡脖子”,老百姓大多数深有感触,卡脖子垄断就是黑社会组织的最基本的手法。

要想解决物业病根问题,首先要解决社区自治权的体制性问题,没有自治权就没有自己的组织,一盘散沙,任人宰割。掌握了社区自治权,广大业主组织机构就能有权聘请或驱逐物业,或成立自己社区服务组织。有的社区自治组织还干的有声有色,比如不断有社区自治组织用年底经费结余请广大业主吃团圆饭联谊活动的新闻,成为让人羡慕的美谈佳话!吃饭事小,社区邻里和谐事大!弥合了一点城市中人与人之间“进屋关门”冷漠孤岛的社会现象。也有一些社区自治后自己搞的没人管、脏乱差的现象,可因地制宜,自己搞不好那就自己聘请服务质量好的物业公司进驻嘛!

关于自治权,中华民族有几千年的传统经验可循借鉴,皇权不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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