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介要購買我發佈的房產,並且以分期的形式支付,靠譜嗎?

草原那藍肉業


房產交易必須要走正規程序,既然房產中介願意拿錢購買,說明此房在原有價格還能提高一點。賣房時最好在網上發佈一下,讓市場決定價格,也可聯繫多家中介公司評估,千萬不要什麼獨家代理,是中介普遍的一個坑,限制了你在信息市場的份額。


為何能贏


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在中介掛牌轉讓房子,中介想分三期付款收購。

由於區域的房子不好賣,現中介願意收購,以前沒了解過這種方式,靠譜嗎

我是「房微言」,如果靠譜是指風險低的交易,不靠譜是指風險高的交易,那麼我認為不靠譜

要了解這種交易的風險所在,我們先要了解一下中介收購房子的原因和收購後是怎樣操作的。

中介為什麼願意自己掏錢收購房子?

俗話說:“無利不起早”,房子能讓中介願意掏錢收購,無非是三個字:價格低。通常業主放給中介的價格,比市場成交價低10%以上,中介才會心動

比如說,業主給中介價格是90萬元,而同類房源的最近成交價為100萬元,如果裝修新點的價還會更高些。

中介綜合最近類似房源的成交價、手上的客源情況和後續房價走勢預測,認為有價差可賺,先掏錢預定下來,即所謂“收購”。

中介收購房子後,通常如何操作?

1.中介與業主簽署協議,並付第一期房款後,要求收房裝修,並將房子的相關資料收押手中

這些相關資料包括房產證、原購房合同、契稅發票、維修基金髮票等資料的原件。

在這階段,中介先對手上掌握的客戶進行推介,如客戶有購買意向,那中介就不會再投錢進行裝修了,而是即時收取客戶定金,並要求業主配合過戶。

如沒有客戶,才進行第二步,即投錢裝修這步驟。

2.裝修完後,付第二期房款,並要求業主進行委託公證

委託中介公司指定的人員,代表業主行使合同簽署、定金/首期款(或全款)收取、過戶和房子交割手續。(有些城市過戶和辦理按揭時要業主親自辦理,過戶和辦按揭不能委託)

3.中介正式對房源大力主推,賺取價差

例如業主的底價是90萬元,裝修較新的同類房源市場成交價108萬元左右,中介投入裝修成本5萬,那麼中介對外報價115萬元左右。

如客戶給到105-110萬這區間,那麼中介就可賺10-15萬元差價了,遠比2-3個點的佣金高。

中介這種操作模式,對於業主而言,有什麼好處和風險?

1.好處

可以迅速收到大部分房款

比如說簽約後就可收到50%房款,裝修後能收99%的房款。如等錢用,無疑是救火的近水。

賣房子的壓力轉到中介身上

中介付錢收購這套房後,也承接了這套房的銷售壓力。中介為了儘快將房子賣出去,賺取差價,會將這套房源作為主推,全員推一套房。

2.風險

以房子為道具騙錢

中介手持委託書、房產證、各類發票等資料,可代表業主辦理房款收取等手續。

如中介心術不正,那麼他可利用一些客戶不瞭解二手房交易的“軟肋”,進行一房多買,騙取多人房款後“跑路”,將爛攤子扔給業主。

影響業主購房資格和貸款資格、貸款成本

從上面中介收購房子後的賺差價操作模式可知,中介加價後,房價與正常市場價比較已沒有競爭力。

在“區域房子不好賣”的市場環境中,如中介不降低利潤預期,不是那麼容易能轉讓出去。換一句話來說,轉讓週期很長。

房子轉讓出去前,這套房仍掛在業主的名下。如果在這期間業主要買新房,那麼就有可能會影響到購房和貸款資格了,或者房貸利率會升高。

房子最終轉不出去時,業主和中介之間往往要對簿公堂

當市場變差,中介收購過來的房子砸在手中,套現不了;或套現價中介收不回裝修成本時,往往採用推延時間方式拖欠尾款,拖延過戶時間。

如果業主因需購房等原因,需儘快完結交易,雙方又協商不了時,唯有對簿公堂了。

可見,中介墊錢收購,後續找到接手的客戶再過戶的模式,弊大於利,風險很高,不靠譜

在區域樓市低迷情況下,如不同意中介的收購方案,如何賣?

1.遍地掛牌,多家中介同時掛牌

俗話說:“多個朋友多條路”,多掛一家中介,就多一次成交機會。

2.在價格優勢基礎上,再加碼佣金

中介願意收購,意味著這套房源的價格應該是低於市場價很多,可將房價略再拉高些,作為佣金給中介。

比如說賣方的中介費正常是2萬,那麼直接給中介5萬,這額外增加的3萬加到房價裡。重賞之下必有勇者,中介會加速找客戶推售。

3.和各中介約定好固定的看房時間

比如說一個星期只安排一天集中看房,所有中介的客戶在這一天統一看,有利於中介之間、客戶之間形成競爭。

如因急需用錢而同意由中介收購,那麼要注意些什麼?

1.親力親為,不押證,不委託

中介物色好客戶後,由業主直接與客戶簽約和辦理過戶等手續,避免證件和委託書在中介手上,有惡意操作空間。

2.在合同中具體約定各環節的時限

支付每期房款的最後期限、過戶的最後期限、交房時間、違約責任等等,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約定,按合同執行。

3.要求中介將未付房款託管

中介交付第一期房款後,餘款以合同中約定的時間為節點,到期業主即可支取相對應房款。

……

除了上述幾點,合同的其它條款也要細細斟酌

綜上

中介分期付款收購,風險比較高,不靠譜,不建議採納這種模式。

在房價有競爭優勢的前提下,多掛幾家中介,通過提高佣金和集中看房等形式,加快轉讓速度。

最後

房子轉讓前,進行重新裝修,會讓客戶心存顧慮,擔心房子以前是不是有漏水、開裂等質量問題和其它見不了光的問題,中介這樣做法並不見得是明智哦。

我是[房微言],專注分享實用的房地產乾貨和買房賣房防套路技巧,歡迎關注我。


房微言


用最直接的文字為您答疑解惑,大家好,我是麥片不是粥。

就問題和描述而言,其實不是中介想買你的房子,而是以購買您房子的名義,將您的房子以50%房款收為獨家房源,正如你所說,您的房子低於市場價,中介公司見有利可圖,所以採取這種方式將房子變為獨家房源,自己出售,從中賺取差價。

接下來我們一起分析下中介操作流程,看看是否能為你解決眼前問題。

一、房地產公司的獨家限時出售

這種現象應該在09年之前經常發生,09年以後隨著連鎖房地產中介公司出現,搶佔市場,連鎖中介基本上不收房,或者說換了一種更合適的方式將房子變為獨家房源。

沒錯就是獨家限時代賣,如今很多中介還在沿用這個稱呼,也有公司改為VIP,其實換湯不換藥,就是將合適的房子變為獨家房源,一般和業主簽訂獨家限時合同,時限一個月到半年不等,並支付給業主一定的押金,基本上也就一千,兩千,如果房子在合同約定時間出售,業主需要將定金返還中介公司,如果賣不出去,那這押金歸業主…

您這種情況09年之後基本上都是房信,房子一般情況都是公產房,企產房,總房款不會太高,需要一次性付款,所以衍生出這麼一個名稱——房蟲子。

他們一般會一次性付款,過戶,將房子變成自己名下,然後繼續出售,當然一般情況下要高於買房時的一萬到幾萬,甚至十幾萬,這要根據當時售房價格和市場決定,至於成交週期,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時間,說白了就是從中賺差價,當然也有你這種情況,提前付款50%或者交大額定金,然後和業主做好公正,整個賣房過程全部由房蟲子操作,業主不需要露面,成交後在將剩餘部分房款給業主。

二、這種方式的利與弊

1、對於業主來說的利與弊

你這種情況,好處是提前拿到房款,不用再繼續找客戶,然後可以拿著這筆錢去做其他事情,也包括買房子都沒問題,只要你不因為有這套房而限購就行,畢竟中介還需要一段時間賣房,交易,弊端是可能等中介賣完房後,剩餘1%房款可能不會給您,或者是很長時間房子賣不出去,影響你購買其他房子。

2、對於中介的利與弊

對於中介來說,相信你這家中介是小中介公司或者是本地中介公司,他們能付出99%的房款押房,也說明你房子足可以讓他們賣了這套房有很大的差價,所以必然和你簽訂公證委託,全權委託中介為你賣房,打協議,過戶,房款也會打在中介賬號上…

除非業主人品不行,反水,毀約,99%的房款不退給中介公司,或者公證委託時間有限,不然中介公司應該不會有任何風險,當然中介公司之所以這麼做,相信一定是萬無一失,不會對他們造成任何損失。

三、這種操作是否合理

理論上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也沒有任何法律約束,不允許這麼操作,你能注意的是除了50%房款是否提前給您,剩餘49%能不能如期給您,至於1%如果剩餘49%都不給你,那就不要考慮1%,所以這麼做的話還是要配合中介簽訂公證委託,注意委託內容,與中介簽訂詳細的買賣合同,明確談好的打房款時間,違約責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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