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的創新經濟動力

林 斐

创新动力|长三角一体化的创新经济动力


创新经济(Innovativeeconomy)是以创新为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为支撑,以创新产业为标志的经济。从创新角度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塑的新格局十分必要。

一、适应创新经济的三个特征

创新经济无论从规模、广度还是复杂程度上,与传统工业化截然不同,表现出三个“C”维度的特征。

第一,创新经济的“改变”(Change)。创新成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内生变量,从内部打破平衡的新经济发展方式,意味着支撑区域发展的资源禀赋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给人口、产业分布格局带来长远而深刻的影响。一是要素禀赋结构改变。二是空间距离的改变。三是创新环境的改变。

第二,创新经济的“集聚”(Cluster)。创新经济的地理空间具有独特性表现:高度集聚的创新活动空间,差异化的创新经济空间布局以及创新经济聚集后的扩散。

第三,创新经济的“联系”(Connection)。创新经济的复杂性表现在知识、技术或人才等要素与其他具有关联性因素共同作用,从技术创新到产品创新、到模式创新,依靠创新组合,构成互相配合的产业生态,建立起协作关“创新链”。创新经济依靠各地创新系统做支撑。创新经济正塑造出一种开放的经济形态格局,多项技术簇群的融合,称之为集成式创新,创新经济的发展潜力与效率是通过区域合作、产业联动和企业协作共同发挥出作用的。

二、从创新经济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

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发展势头良好,长三角创新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从创新经济的视角重新思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是十分必要的。

1、创新中心的构建

创新中心是创新经济集聚区的创新要素最集中的地方,是创新的重要策源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创新要素资源的相对集中集聚区,比如研发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的30%以上。2014年上海将科创中心作为五大中心之一,定位全球科创中心,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站位,代表国家创新实力和水平,参与全球创新经济的竞争。在各种类型的创新中心中,综合性科学中心份量最重,地位最高,打破了发达国家在高科技产业领域的垄断地位。目前,综合性科学中心全国增至4个,长三角占据两席。上海与合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集聚了国际先进水平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和平台、重大技术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一流的大科学设施群,强调了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掌握了产业发展的主动权与话语权,加之大大小小的产业创新中心各有侧重,将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从全球科创中心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谋划到实施不足五年,上海承担起超越长三角全部创新的功能,增强了对周边区域的带动力,提升了资源整合力以及在全球定位的城市能级,由创新经济高度集聚的创新中心引领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其他各类创新中心的活动,诠释了创新经济的高度集聚的特点。

2.创新经济集聚与扩散

长三角科技创新高地首先出现在上海,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首先向江浙两省扩散,再延伸到安徽,以至全国。这一现象已经持续了超过十年。在这期间从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不仅仅是一些技术层次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有一些技术层次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长三角一市三省2005-2015年产业要素密集程度产生变化,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下降了5.6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产业比重上升了7个百分点,上海资金密集型产业比重下降了6.7个百分点,知识密集型产业比重上升了6.9个百分点,表明长三角产业分工升级趋势加快,从制造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态势不可逆转。上海既是科创中心,也是典型技术输出城市,不仅向外转移技术含量低端的制造加工环节,而且也将知识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伴随着产业、知识技术的转移,一个知识人才团队可以使地方产生出一个全新的产业,这种例子不少。各地发展创新经济的空间大大增强。

安徽作为承接沪苏浙产业转移的重要地区,通过产业转移与生产要素重组,加强了技术创新研发,创新能力连续七年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成为全国家电产业最重要的生产基地。同时向上游延伸,发展新型显示屏、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与新材料等产业,知识技术含量提高,产业链更趋完整。这表明,在创新经济发展上,后发地区与先发地区处在同一起跑线上。长三角发达地区通过技术、产业、空间外溢带动更广区域内创新的活跃。尽管创新经济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区域分化格局明显,但是创新经济空间格局仍然显示出流动性特点。

3.创新经济的多点式布局

长三角创新经济呈现出多点爆发式增长,区域特色显著。长三角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0年的357件增长到2017年的1671件,7年间增长近5倍,走在全国前列。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从2010年的46家提升到2017年的97家。各区域创新中心得到地方财力的大力支持,使各地研发投入不断创出新高。2017年长三角的研发投入为2.71%(全国水平2.13%),其中上海为3.93%,2018年则达4%,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2.63%、2.45%、2.05%。安徽虽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合肥研发投入达3.24%。由此可见长三角正在构建由创新型城市为节点的创新网络,转向多点式布局。

一市三省多个中心城市提高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度、科技研发能力与应用能力,孕育地方科技中心与产业创新中心的区域差异明显。如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增速最快,江苏新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形成优势,浙江信息服务行业发展迅猛,安徽在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发力追赶。

另外,同类产业细分领域的差别较大,如上海机制器人侧重在平台企业搭载各种应用,而芜湖的埃夫特关注工业流水线上的机器人定制化生产,这种差异化的创新经济的分布态势更便于创新经济在长三角的一体化发展。

杭州市拥有政府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的国际科创中心以及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南京作为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合肥则努力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当下涌现出各类产业与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出以创新中心引领创新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4.创新经济发展的区域联动

长三角一市三省政府推动与引导产业创新联动发展下了很大功夫。从国家战略高度强化创新协作联盟与互动,相继建立起汽车、家电、光通信、智能终端等产业价值链。2017年G60科创走廓是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下产业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试点,促使城市间、产业内或企业间各种创新合作形式增多。跨区域科创走廓机器人、智能驾驶和网联汽车、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联盟组织正在形成。在此之前,长三角各类产业联盟已增加到2017年37个,在整合区域供应链体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长三角地区机器人联盟,提高对外采购的定价权,提高产业竞争力。当前,长三角着力谋划都市区(圈)、城市群的“创新圈”,提升跨区域、区域内创新关联度,着手建设长三角创新经济生态圈或创新共同体。重点是新兴产业的创新链构建,不仅基于优势产业或优势技术,而且基于组合式、集成式技术创新,如正在推广的5G产业商业化运用。这种协同化与集成式的创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城市间竞争与合作共生共赢的关系。

三、基于创新经济重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策略

针对创新经济在长三角地区呈现出的新格局,提出从创新经济发展的视角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四点建议。

1、加快创新要素集聚的创新中心建设

创新中心建设是发展创新经济的中枢。长三角的各类创新中心战略布局对全域创新型产业发展有引领作用,需要最大限度发挥这种作用。做强创新中心的关键是做强长三角核心区,不仅要突出上海全球创新中心核心的带动,还要有多个层级包括国家级、长三角以及省级创新中心支撑,促使创新要素及创新活动集聚,成为引领长三角创新经济发展的“风向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担当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重要责职。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团队力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掌握核心技术为首要任务,尤其是那些在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为贸易战的情况下,作为创新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的卡脖子技术。长三角一体化促进创新要素向创新中心集聚,充分利用一体化之力,加快建设长三角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争取中央对于长三角地方创新中心的支持,引导创新要素的集聚和地方投资重点差异化。基于各自的创新优势,各地创新中心建设要有所侧重,彼此要有分工,促使竞争趋异,以便于发挥创新中心集聚创新资源和整合资源的最大效率,探讨长三角创新资源集聚的新路径。

2.建立多层次跨区域创新型产业的联动协作关系

以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为切入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率先突破。无法离开产业谈创新,产业链与创新链是相关联的。通过长三角地区创新一体化发展,从基础型创新,到改良创新,再到模式创新,打造一体化的创新链,需要各地的积极参与,发挥出创新与产业联动的最大效益,保持持续性创新的最大活力。顺应产业升级的需求,确立新兴产业创新协同的重点领域,将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控制转到产业网的创新核心节点上,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提升内部与外部资源重构产业生态系统的能力。重构以创新要素为主的要素禀赋结构,推进新兴产业不断进化,组成多个区域策略,凭借区域创新与学习能力,形成创新集群。通过协调政策目标,实施重点计划,构建协调科研网和科技组织、合理配置资源等科技合作计划运作机制。

3.构建更大空间尺度的开放式创新经济生态系统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导向下创新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关键在于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网络化产业生态系统,这个系统是开放的。科技创新生态圈或科技创新共同体,重点是要构建网络化的创新圈。上海是层级最高的全球创新中心,南京、杭州、合肥是长三角创新网络的节点。但仅此是不够的,需要向所有的城市与所有的企业开放,打破长三角的地域界限,三链(创新链、产业链与资本链)对接融合,创新集成平台、功能性平台覆盖全域,在科技联合一体化行动框架下共建长三角

创新技术服务平台。不仅面向全国,而且面向全球,让长三角所有的城市,以及长三角以外的城市都可以加入开放式创新共同体,从而保证在支持形式、投入侧重点、运作管理等方面分工合作,能够在一个共同的基金项目下进行运作。这个系统应对所有成员开放,不局限于长三角地区。后加入的地区,可以向先进地区学习。知识信息可以共享,协同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和接口,共建共享标准化、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共享数据信息以及创新服务,减少重复性创新活动与投入。引导地方对技术的投入,生成创新集群,而非政府主导下的企业集聚。将竞争趋异作为最优路径,围绕这样一个共同目标,建立长三角创新经济开放式的生态系统。

4.强化创新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环境

创新经济不仅基于创新文化浓厚积淀氛围,更重要的是制度性特征决定环境。创新经济并非偶然出现,而是精心设计的。长三角一体化使居民产生统一的归属感,各级政府机构日益关注更灵活的战略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知识经济发展、创业和发展新型公私合作的伙伴关系。长三角要建立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制度优势和营商环境,要探索创新实践举措与创新机制,要解决市场分割和碎片化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就要加强长三角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制度顶层设计,以联盟与战略性合作关系,推进创新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从制度创新层面加强区域创新协同。要发挥一市三省各级政府在推动创新协同中的作用,加强长三角区域内城市结对合作,尤其是人才资源的支持与人员交往,要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经验进行复制推广。用一体化思维探索跨省跨区创新协同地方实践,营造包容与宽容的科研生态环境,打造国际领先的科创环境,将创新性的制度进行复制与推广,制定对重大技术与关键技术科研合作项目的重点以及实施要素保障优先制度。

安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林 斐

(转载自《长三角观察》2019年第11月号(总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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