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能養一家人,工資難養一家人,這個現象合理嗎?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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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退休金能養一家人,但是工資難養,一家人這樣的現象合理嗎?如何解決?其實這樣的現象也是存在的,我們不能說它合理不合理,因為畢竟是真實存在的社會現象。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個現象呢?主要原因是因為這部分人大多數都是屬於自由職業者,以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繳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相對來說他沒有一個固定的工作單位,就沒有固定的收入,然後還要承擔自己來繳納社保的義務。

所以就造成了這樣的一個尷尬局面,就是說自己在拿工資的時候很難養活一家人,但是在退休以後退休金就能養活一家人,原因很簡單,退休以後你不再需要承擔高額的社保交費,自己的收入水平相對來說是比較穩定的,再加上自己有可能在退休之後還繼續參加工作,那麼就能夠獲得一個雙份的經濟收入,所以說退休以後很明顯經濟是好轉了。

如何能夠解決這一現象的唯一方法,那麼就是要讓自己實現再就業,因為只有實現再就業以後,你才會擁有一個穩定的工作,那麼才可以通過自己的工作單位擁有一份穩定的經濟收入,才可以緩解自己的經濟壓力,而且有了工作以後自己也不需要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繳納自己的個人社保了,所以說只有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這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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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都知道不合理,但是又能怎麼樣呢?

退休金

我國的退休金其實是三級分化,一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就是新農保這類),這個基本算不上是退休金,因為這金額根本不夠養老,如下圖所示,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金額為152元/月,這點錢你說現在能幹啥?


二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雖然說平均達到了3153元/月,但其實也是兩級分化,體制內的退休金在五千元以上的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說遍地走;而企業單位的退休的,就算是30年的參繳年齡,很多一個月也就一兩千元的水平,在企業中,退休工資3000元以上的屬於少數的群體。

因此養老金目前來說就是三級:100多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兩千元的企業退休養老保險以及五千元的體制內退休養老保險。

退休金能養一家人,工資難養一家人

這主要說的是體制內的退休金對比私營單位的工資水平,如上述我們分析的體制內的退休金現在5000元以上的很普遍,如果退休前有做到一定的崗位的,那麼七八千甚至上萬的也不少見,所以有的人,依靠退休金就可以養一家人了。

同樣的按照2018年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2018年城鎮私營單位的年平均工資僅為49575元,摺合每月約為4100元,這個收入比很多體制內的退休人員的收入還低,如果不是城鎮區域,而是在未統計的鄉村,很多的工資更低,兩三千的不在少數,相比於5000元以上的退休金,這些人的工資真的是難養一家人。

總結

理論上而言,當退休金達到一定的金額時應該少調,而對於低的退休金應該多調才對,這樣整個社會才會公平,三者之間的差距才可以慢慢縮小,但目前我國的實際往往是越高的每年調整的越多,越低的調整的越少(城鎮職工退休養老保險最少還每年一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常常是三五年才一調整),所以才會導致最終出現這個退休金能養一家人,工資難養一家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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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能養一家人、工資難養一家人,這種現象合理嗎?怎樣解決? 退休金能養一家人、工資難養一家人,毋庸置疑這種現象在目前的確是事實,針對這一問題,不同的人會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得出不同的回答。畢競是腦袋決定著屁股,每個人的利益考量角度不同,對他人和社會的關注程度就不一樣。


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大多在7000元左右,同等工齡的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2000元左右。而在三、四線城巿工作大多數普通勞動者工資基本上在3000元左右。有的一個退休人員養老金能養一個家庭,如果是兩口子退休更是吃不愁,喝不愁,還有機會去旅遊。而普通的上班族需要靠自己的努力拼搏,辛苦上班一個月很難養活一家人。


今年由於受新冠疫情的影響,物價上漲,很多上班族面臨著裁員的壓力,能維持原有的水平就算是奢望了。社會收入分配差距過大,近幾年社會大眾反映強烈,呼聲很高,普遍要求加快社會收入分配改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當前收入分配領域中存在主要問題集中表現在: (I)農民收入增幅下降,城鄉收入差距拉大;(2)下崗職工收入偏低,城鎮居民中不同階層收入差距拉大;(3)個別壟斷行業如電力,石化,菸草等收入過高,行業收入差距拉大。


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消極影響。目前,中等收入者比重過低,即中產階級人數少,導致了社會主體消費需求不足,而佔社會大多數的低收入群體人數較多。由於絕對收入水平不高而不能轉化為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高收入者雖然收入較高,但比重較小, 需求總量有限。這樣,需求結構的斷層和有效需求的不足使消費結構升級難以完成,產業結構的升級也無進行,不利於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解決辦法是: 首先,在追求效率優先前提下,要兼顧公平。加快進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進行科學會理的頂層設計。保證初次分配的合理和公平,是對收入分配差距進行調控的首要任務,要充分發揮再分配過程的政策調節功能。一方面是通過稅收等對過大的收入分配差距進行收入轉移性質的調節,另一方面是通過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社會保障等對低收入群體和地區進行收入補助,進行收入分配的分配條件差距的調節。著重保障低收入者的生存和發展的根本需求。

其次,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更全面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適當提高最低收入標準,讓他們享有改革發展帶來的成果。使一部分低收入者收入較快增長,向上擴充到中等收入者群體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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