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出资100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所属一级控股子公司管理(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次投资概述

经本行2019年3月29日和2020年1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本行拟出资100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本次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204号),同意本行投资设立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8亿元,注册地为重庆,本行持股比例为92.59%。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事项最终以有关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设立治理架构,作为本行所属一级控股子公司管理。

三、本次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是本行为落实新一期发展战略部署、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也符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本行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本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还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关于开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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