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相信很多司機

都遇到過這種尷尬的情況

停車時忘記拉手剎

結果

突!然!後!溜!了!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遇到這種情況

千萬別盲目用身體去阻擋!

廈門的老司機葉師傅

就因為停車未拉手剎

致使車輛溜車將自己撞死!


事發後

死者家屬認為

事發時路邊另有一輛違停轎車

影響葉師傅的逃生機會

為此將違停轎車的車主袁先生

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車主被自己的車撞死,究竟誰來擔責?

10月17日,海滄法院發佈了

這樣一起因離奇車禍

引發的索賠案

停車沒拉手剎引發悲劇

司機被撞死家屬索賠百萬


葉師傅是一位貨車司機,事發當日,葉師傅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在廈門一家商城的停車場倒車,當貨車倒至停車場道閘處葉師傅下車欲升道閘時,由於未拉起手剎,未按操作規範停車,車輛便往後倒溜。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於是,葉師傅跑到車後欲阻止該車倒溜,不料被車尾左側擠壓至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左側,造成葉師傅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事發後,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交警認定,葉師傅駕車停車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停車,致車輛倒溜,造成本事故,其過錯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起根本作用。因此,葉師傅應承擔本事故全部責任,路邊車輛車主袁先生對這起事故不承擔本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後

葉師傅家屬將袁先生、保險公司

起訴至廈門海滄法院

要求二者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7萬餘元

本案的爭議焦點有三個

爭議一:是車撞人?還是車撞車?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葉師傅負全部責任,袁先生無責任,該事故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責任劃分明確,應予採信。不過,法官在庭審期間發現,本案有三個爭議焦點。

其中,第一個爭議,就是本案交通事故是不是屬於“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家屬起訴認為,葉師傅對於違停車輛而言系行人,即使違停車輛沒有任何過錯,葉師傅作為行人與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死亡,違停轎車方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保險公司卻答辯說,本案中葉師傅的身份為機動車駕駛員,而且該狀態並未終止,故葉師傅不應認定為行人身份。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整體性、連貫性,系兩輛機動車相撞造成第三人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一起交通事故,而非兩輛機動車分別與第三人相撞造成的兩起交通事故。因此,本案交通事故屬於“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屬於“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爭議二:違停車主有沒過錯?

第二個爭議,就是袁先生對葉師傅的死亡後果是否存在過錯?

家屬還說,事發時違停車輛正對著道閘路口,道路狹窄,該處不應停放車輛,恰恰是因為倒溜的貨車與違法停放的轎車的共同擠壓導致葉師傅的死亡,如果袁先生未將車輛停放在此,葉師傅就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脫離倒溜車輛的擠壓,也就不存在兩車擠壓葉師傅致死的結果。顯然,葉師傅的死亡與轎車的違法停放和擠壓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

法院認為,從本案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成因上看,交警部門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後,根據各方當事人的過錯及原因力等因素,認定死者葉師傅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袁先生不承擔本事故責任。家屬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但未能提供相反證據予以推翻,故法院依法確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證明力。

法官分析說,從法律上的過錯認定上看,按普通的、合理人的一般常識,違章停車後在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下導致第三人死亡的概率極低。在此情形下,袁先生對其違章停車行為與可能發生第三人死亡後果之間缺乏預見能力,其主觀上對於葉師傅的死亡後果並無過錯。


爭議三:離奇事故誰來擔責?

第三個爭議,是袁先生和保險公司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家屬主張,袁先生和保險公司應對葉師傅的死亡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卻答辯說,本案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系葉師傅停車時未按照操作規範停車,致車輛後溜,造成本事故,葉師傅缺乏安全防範意識,輕信人力能夠阻擋車輛後溜,對本案事故發生具有重大過錯。而且,從事發環境看,葉師傅駕駛的貨車停放於坡處,其未按操作規範停車,車輛倒溜無可避免,如果袁先生未將轎車停放此處,葉師傅同樣可能會被車尾左側擠壓至牆體而導致該意外發生。因此,故該事故發生的過錯在於貨車司機葉師傅未按操作規範停車,而不在於轎車違法停放。

對此,法院審理後認為,事實上,保險公司也已於交強險無責項下賠付了11000元;不足部分,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而袁先生轎車在本起事故中沒有過錯,故袁先生、保險公司不承擔該部分賠償責任。

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判決:駁回葉師傅家屬的訴訟請求

法官分析說,侵權責任法上的過錯的認定標準包括:故意、過失兩種形態。故意,是指行為人對特定的損害結果的發生是明確知道的,並且意圖追求此種損害後果的發生;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於特定的損害結果的發生應當預見並且具有預見的可能,但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有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並最終導致損害後果發生。

由此可見,無論故意或者過失,均應以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產生損害後果的預見能力為前提。如果特定的損害後果並非行為人所可以預見或者應當預見,該損害後果對於行為人而言為意外事件,行為人不存在過錯。

因此,法官認為,本案中違章停車者主觀上對於侵權後果並無過錯,因此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一條年輕鮮活的生命

就這樣沒了

真是讓人惋惜痛心

因為一時粗心忘拉手剎

使得車子後溜

慌亂之下用身體來擋車

本不應該發生的悲劇

並非第一次發生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廈門司機陳某,因為忘記拉手剎,下車後發現車子後溜,手忙腳亂的試圖拉住車,眼看無法阻止,陳某又跑到車後,結果不慎摔倒在地,被面包車碾壓,並拖行一段距離,當場昏迷。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所幸是被附近的居民及時發現

送往醫院緊急治療

而當時的監控正巧拍下了

這驚險的一幕

2020年9月14日下午,快遞司機趙某駕駛輕型廂式快遞車到廣東省中山市神灣鎮某工廠送貨,下車時因顧著玩手機竟然忘記拉手剎,導致車輛“自動駕駛”撞向工廠的電閘門。趙某發現險情後,企圖以身擋車,結果被撞嚴重受傷。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2018年4月11日19時26分許,司機邱某駕駛一輛重型貨車沿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坪山街道錦龍一路由西往東行駛,至浪尾大型汽車停車場路段時,他下車離開了車輛,往北方向行走。就在此時,大貨車突然從小斜坡上溜了下來,在溜車過程中車頭與道路右側的水泥柱及行人向某、覃某、趙某、李某、吳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向某當場死亡,覃某、趙某、李某、吳某受傷及車輛損壞。


那麼,該如何防止溜車?

拉手剎真的很關鍵

以下這些方法

都能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

要!謹!記!


如何防止汽車溜車

溜車意外除去那些很少見的制動系統機械故障外,十有八九是司機大意沒有拉緊手剎所致。既然癥結找到了,那麼我們就來對症下藥吧,以下方法都能有效避免溜車意外的發生: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1、停車拉手剎

新手學車時,教練都會教大家停車的時候一定要拉手剎,防止溜車,但是很多新手在這一環節都會忘記,等發現的時候車子已經開溜了。

對老司機而言,因大意而發生溜車的也是大有人在。所以,停車、熄火、拉手剎,一定要熟記在心中,這一點不能大意,哪怕是老司機也要記住。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2、坡起停車

如果遇到坡道,停車等候通過時,一定要控制好邊距,拉緊手剎防止溜車,尤其是注意兩側的路邊。

而且在停車的時候將前輪方向打轉偏移點,使右前輪貼近或緊靠路沿,這一點大家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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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爬坡換擋

車子在經過坡道的時候,要根據坡道的陡峭程度去使用合適的檔位,這樣保證發動機能夠有足夠的動力前進,不至於熄火。

假如沒掌握好坡度,動力不足上不去的時候,一定要立即聯合使用行車制動器與駐車制動器強行停車,然後重新起步。

如果車輛失控了,減少最大損傷的做法就是把車尾轉向靠路邊的一側,使車尾抵在路側設施上,進而將車輛停住。

一司機被自己的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法院這樣判

再次提醒

拉手剎!拉手剎!拉手剎!

一定要養成拉手剎的習慣

一旦意外發生時

切勿用生命來擋車!


來源:廣州普法
編輯: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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