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公司困難!我們要不要主動向老闆提出降薪!

這幾天,“快餐企業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手撕員工聯名信”的視頻引起熱議。在視頻中快餐企業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撕掉了員工們請求不拿工資,和公司共渡難關的聯名信。並說:“

你們糊塗!哪怕是賣房子、賣車子,我們也要千方百計地確保你們有飯吃、有工作。

此視頻一出網友們大呼:這才是好老闆,好公司。跟著這樣的老闆幹心裡有踏實。

面對這樣視頻,我們不禁思考,需不需要也給老闆寫封聯名信,請求降薪,支援公司,向老闆表忠心。

然而,請求降薪,真的是我們的本願嗎?公司有困難,難道我們就沒有困難嗎?是孩子不用養,還是房貸不用還,是手裡有餘錢,還是祖上有遺產。都不是啊,我們都是最普通的打工族,每個月都是要靠著工資過日子。

換句話說,我們真的有義務主動申請降薪,為公司分擔嗎?如果不提,會不會顯得我不仗義,不願意和公司共患難呢,可是公司好的時候也沒有多給過我一分錢啊,總不能有福你來享,有難我來擔吧。

帶著這個問題,我們提出一個概念:員工和老闆之間,是優先劣後的關係

什麼叫做“優先劣後”簡單來說就是,分享收益的時候,員工擁有優先權,老闆擁有劣後權。

當公司賺到錢,員工有優先拿錢,也就是工資的權利。(員工薪酬屬於企業負債)

員工拿完工資之後,剩下的錢,老闆再拿。(老闆拿的錢屬於所有者權益)

同樣,當公司破產清算,員工的工資也要優先被清算。

你可能會說那當老闆開公司也太倒黴了,還是不要創業,只當員工拿死工資算了,最起碼旱澇保收。

其實也不盡然,我們舉例說明:①2019年度公司總收入300萬,員工工資100萬,那麼老闆的利潤就是200萬。②2019年度公司總收入500萬,員工工資100萬,那麼老闆的利潤就是400萬。(這裡只考慮工資一項,不考慮其他成本及費用。)

也就是說不管公司老闆掙多掙少,是賺是賠,都跟我沒有關係。我只拿我的固定收益(也就是工資)。所以,賺錢的時候,老闆不會給你多分,賠錢的時候,老闆也不應該讓你擔責。

可是話是這麼說,現實是大多數企業在這次疫情中都受到了影響,企業收入都在銳減,即使我們不主動提出降薪,老闆就會正常給我們發工資嗎?(這裡說的還是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基本就不用考慮了。)如果真的發不出工資了我們怎麼辦呢?是一氣之下辭職走人另謀出路,在當前的大環境下你真能確保能夠順利找到工作?還是選擇和公司協商共度難關 ,畢竟,一旦公司現金流斷裂,那面臨的可能是公司破產,到時候別說工資了,工作都沒了,豈不是更加的恐慌。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老闆好好解釋,作為員工還是要體諒公司,共度難關吧。因為在這個時候能夠不裁員,已經是不容易了。

那麼如果這個時候老闆說不好意思公司實在困難,你被辭退了;一旦等到疫情過去,企業發展向好,又請你回公司,你會選擇回去嗎?期待你的答案,我們評論區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