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促进主题服务日”政策解读④丨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服务 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为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省生态环境厅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能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去年以来,省环境生态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服务理念,积极统筹协调、深入基层、主动服务,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项目促进主题服务日”政策解读④丨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服务 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印发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受理和“不见面”审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等方式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出台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升环评审批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十三项举措》建立了容缺容错办理机制,支持重大项目启动准备工作,同时对环评文件编制要件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大幅压缩技术评估时限,为全省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印发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在去年对23大类共55小类行业项目不再进行环评审批的基础上,疫情期间额外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和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豁免范围。

实施多行业、多领域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包括全面实行生猪养殖项目告知承诺制、探索石油天然气行业告知承诺制审批、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告知承诺制审批等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大幅度优化了审批流程。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技术评估部门的现场踏查、专家技术论证、报告修改环节,取消了窗口受理后,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人员审核报告书(表)的环节;缩短了审批周期。按照受理公示时限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时限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的要求,做到时限一到即出具《审批表》,较法定审批时限报告书(表)的60和4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近75%和87.5%,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满足适用条件的企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周期。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周”的活动方案》部署和要求,主动融入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抢抓机遇、强化服务、奋力突破,把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为我省全方位、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刘姗姗 编辑: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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