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做主,由農民選擇——農民盼“放活”,最怕折騰

有地方不讓農民散養雞鴨,還有地方不讓農民燒柴草做飯。

發生這樣的荒唐事,固然是個別地方的荒腔走板,甚至是一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作祟。但我就納悶,農民散養幾隻雞鴨,燒柴鍋炒兩個菜,對環境有多大危害?讓農民自己的事情自己辦、我的地盤我做主,不好嗎?何必勞神費力不討好?

說穿了,就是在折騰農民!其實,給農民以更多的自由自主,讓農民有更多的選擇權,農民一定會把自己的日子過好。我們要有這個信心,我們也有這個經驗。農村改革實踐的一條重要經驗就是“放活”。

“放活”就是賦權,就是對農民權利的再保證。正如農村改革初期經典的“可以……,可以……,也可以……”所昭示的,“放活”放不亂。給農民賦權、讓農民自主、由農民選擇,天塌不下來!主體的權利包含了自主的責任,“放活”只會放出生產力、放出新榮景。“放活”也不是放任自流,有法治的軌道,有市場的規則,陽光下的所有生長,都會得到陽光的照耀!農村改革四十餘年的實踐證明了,每一次“放活”,每一次對農民權利的再保證,都是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福祉增加的正向加速,也是農民權利本身的增值。正是對“放活”的深刻認知,“三個可以”在農村改革四十年後又有了“三個允許”的加強版。

“放活”就是賦能,就是對農民能力的再確認。“放活”就是相信農民,相信農民的智慧,相信農民的決斷,相信農民有把日子過好的能力。中國農民自古以來就如種子,撒在哪兒都能長,扔在哪裡都能活,只要讓農民休養生息,只要不對農民過多幹預,對農民少一點限制,農民一定會以國泰民安來回饋。對農民無為而治,曾經是中國歷史上盛世的成因和標誌。當代的農村改革也是從放鬆對農民的諸多限制開始,把農民從計劃經濟的體制障礙和弊端中解放出來,把農村生產力和農民自主性激發起來。相信農民就是相信農民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相信農民可以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相信農民可以自己主導自己的發展,相信農民可以自己“造血”而不必依賴“輸血”,這是大包乾的精神,也是村民自治的含義,歸根結底是對農民智慧和能力的充分相信和再確認。

“放活”就是賦利,就是對農民福祉的再拓展。一切以農民為中心,是農村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話看似是行禮如儀,但卻是“放活”的精髓。“放活”就是賦利,就是一切為農民增加利益和福祉!衡量“放活”是放出了“活”還是放出了“亂”,唯一的標誌就是農民的利益增沒增加、農民的福祉是多了還是少了?任何不是為了增加農民利益和福祉的所謂“放”,都不是真的“放活”,都脫離了“放活”的真意、本意。“放活”要求務實,要求一切從實際出發,任何脫離農民實際、不利農民增利的“放”,都不要也罷。

我們應該相信農民,我們應該尊重農民。這些看似簡單明瞭的道理,做起來卻沒有那麼簡單。如果一定要問什麼對農民最重要,那一定是自由選擇權,把市場的主體地位和自由競爭權利還給農民,就是“放活”的真諦。

“放活”就是不擾農民,不折騰農民。


讓農民做主,由農民選擇——農民盼“放活”,最怕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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