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租客把書當廢品賣掉,房主:陪我10萬,否則法院見!

女房客把書當作廢品賣掉了。店主:陪我10萬元,否則法庭會看到!

現在有些上班族買不起房子,所以為了省錢,會選擇租房子,但也會選擇離自己公司近的地方,這樣上下班會很方便。當有人租房子時,他們有時會扔掉他們不喜歡的東西。這樣會讓他們看起來更乾淨,但是經常因為舒適而導致房東和房客之間的衝突。最近,當房東退房時,房東與房客發生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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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有兩套公寓。他的父親留給他一個。自從他父親去世後,這所房子空蕩蕩的。但是黃先生想出租房子,這可以減輕他的壓力。畢竟,他還償還貸款。黃先生租了這所房子,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查看了一下。但是當他看到房間裡的書房時,他並不平靜。黃先生急於說他的書櫃裡所有的書都不見了。黃先生說這些書很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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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問房客的書在哪裡,他的書怎麼會丟失呢?起初,房客們不承認,但黃先生別無選擇,只好報警。在警方的調查中,承租人承認書架上的書是自己出售的。黃先生氣得發瘋了。這些書值得收藏。它們被認為是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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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說這些書是他父親留給他的。30多年前,他們有七卷連環畫。其中有超過300份。現在市場價格是100000元。黃先生說,他告訴房客租房子時不要挪動他的書。但現在房客不僅搬家,而且還把他的珍貴書籍作為廢品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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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告訴房客,他要麼賠錢,要麼把書取回,否則他會把房客帶到法庭。房客無能為力,願意賠償,但黃先生的價格實在是不可接受。房客說,當黃先生照看房子時,他的家人出來了,他的家人沒有告訴他書搬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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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說他不能接受租戶的聲明。當時他罵房客,說他說話毫無良心。當時,家人已經明確表示。至於黃先生的家人是否告知房客他們不能搬動書本,我們不確定。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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