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註冊疫情商標”,是該酌情處理還是嚴肅處決?

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給許多家庭帶來悲痛,給經濟社會帶來損失的時候,竟然有人把“新冠”叫“福星”,還準備推出“新冠福星”藥品,讓消費者買“新冠良茶”飲料、喝“封城”啤酒。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透露,目前已有大量與“雷神山”“火神山”“新冠”相關的商標申請,甚至還有人申請“李文亮”商標。

【更多商標相關信息,可諮詢頂呱呱官網:https://www.dgg.cn/trademark

有些“狼人”興風作浪,抱著還有“李文亮”等事件餘溫的熱度,其中熱詞被註冊多件商標,被大家所關注。但多地商標局對這類敏感詞也相應駁回,對申請人也做出了相應處罰,商標申請人信息及代理機構信息也被公佈,供廣大網友吊打。其中浙江開出首張對“李文亮”商標開出罰單,這也是全國運用《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首次針對商標申請人開出的罰單。網友們大多數給出的理由是惡意註冊商標,破壞道德風尚。

“惡意註冊疫情商標”,是該酌情處理還是嚴肅處決?

比如東莞這家公司在舉國一心抗擊新型冠狀疫情期間,不顧李文亮家人及公眾感受,利用李文亮名字申請註冊商標,明顯違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而致歉內容卻甩鍋於“法律意識淡薄”!但一個從2019年3月開始申請註冊並多達73件商標的公司、而且都是自行在窗口申請,這樣的人豈會不懂法?再說,法律意識淡薄是免責的正當理由嗎?

“惡意註冊疫情商標”,是該酌情處理還是嚴肅處決?

反之又怎麼來定義“惡意”,如果這類商標用來做慈善,也算惡意嗎?我想這個不能以主觀意識去判定。

但可能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在疫情期間搶注“李文亮”醫生為商標,不管是否用於慈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種破壞道德風尚,而商業不能離開起碼的道德,姑且不說“李文亮”醫生是最先對這場疫情提出了警示,單憑新冠肺炎奪走了他的生命,誰也沒有權利褻瀆他的靈魂,我們在致敬英雄的同時也要尊重英雄,不能消費英雄。


那善與惡又是什麼?簡單點說符合道德所包含的行為準則的活動或思想就是善,反之不符合道德行為準則的活動或思想就是就是惡。

當然,就是傻子也知道這個基本就是蹭熱度,佔點便宜,換誰也覺得不舒服,也會感到憤概,舉雙手為商標局這次的行動打call點贊,讓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不能忘記商標局通告的容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