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厦门一房东卖房反悔,被判赔100多万

想要卖的房子终于签订了买卖合同,可是没想到房价却上涨了。眼睁睁看着自己少卖了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真是挖心挖肺的后悔呀!所以,有些房东面对这种情况,就做出了违约的行为,房子,我不卖了!

房价上涨,厦门一房东卖房反悔,被判赔100多万

很多卖家觉得,房子不卖了,我把定金退还就可以了。其实,违约成本可能比你想象的高很多。

在厦门,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值得好好看看。

卖房反悔,赔了120多万

家住海沧区的陈女士通过中介看中老林在海沧区的一套房子,双方谈好房屋总价为380万元。陈女士与老林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约定老林将夫妻共有的这套房屋以380万元的价格出售。随后,陈女士支付了50多万元给老林,用于偿还按揭贷款。

之后,老林反悔了,他向陈女士出具函件,交易期间房价波动较大,无法及时收到房款再换购房产,造成巨大损失,妻子又不愿配合继续完成交易。因此,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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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几个月过去,房价飞涨。经鉴定机构评估,这套房产的市场价已经高达508万元,单价为24302元/平方米。陈女士并不想要违约金,她想要的是房子。因此,她回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我不同意解约!无法接受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为此,陈女士将卖家老林告上法庭,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老林赔偿房屋差价损失120多万元。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要求卖家赔偿128万元的差价损失。

房价上涨,厦门一房东卖房反悔,被判赔100多万

因为房价上涨卖方签订了合同却反悔的案子,时有发生。对此,法官提醒:房价大涨的情况下,虽然卖方为了多获利而主动违约,但从本案判决卖方支付房屋差价损失来看,违约成本大大提高,卖方可能得不偿失。买卖房屋需谨慎,双方都要遵从法律规定,签约前务必认真看清合同,考虑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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