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由毛嘉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年报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877,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2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63,201,600.00元,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4,242,513.99元的60.63%)。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宏和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林材波、钟静萱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0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和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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