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曝光了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原黨委委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葛正林的腐敗案件。
2019年7月12日,金華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東陽市人民法院原黨委委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葛正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葛正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背法官職業操守,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禮卡;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執行案件當事人謀取利益,收受包括“套路貸”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在內人員的財物。
10月24日,葛正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葛正林的腐敗之路,是一個典型的“好乾部”走向墮落的過程。葛正林在剛參加工作的時候,也是一個勤勉向上的國家公職人員,他曾長期在東陽市人民法院工作,從一名普通的書記員,一直做到東陽市人民法院黨委委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他有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在幹部群眾中一度具有良好的口碑,也曾被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五好法官”。
但是,就這樣一個原本前途大好的幹部,卻經不住外界的利益誘惑,逐步走向墮落之路。他後來懺悔道:“我鑄成今日大錯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未能真正領悟‘朋友義氣’‘江湖道義’害死人的道理,更何況向我送禮的還有一個身份是案件的當事人,他們看中的是我局長的身份和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葛正林的腐敗網絡中,所謂的“朋友”不僅沒有幫他樹立正確的三觀,反而將他拉入了腐敗的陷阱。一些案件當事人、企業老闆紛紛向他輸送非法利益,據紀委曝光,在他家需要裝修時,那些輸送利益者,有的送象牙,有的送高檔紅木傢俱,他從一開始的“婉拒”到後來“來者不拒”,最終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紀檢部門對葛正林的通報中也講到了他墮落的原因:“審查調查期間,葛正林在其撰寫的懺悔書中剖析,自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疏於學習,缺少黨性修養的鍛鍊,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動搖,缺乏敬畏之心,私慾膨脹,心存僥倖,甘受圍獵,廉潔自律防線垮塌,以至鑄成大錯。”
作為法院的幹部,葛正林理應恪盡職守,知法守法,決不能作出違背黨紀國法的事情。從近期反腐態勢來看,那些試圖突破底線的法院幹部,其腐敗問題一旦被發現,都將受到嚴厲懲處。
僅在2020年,就已經有多起類似案例。2020年1月22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3月5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視員王志剛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4月1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建被查。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葛正林這些腐敗幹部的,必然是黨紀國法的懲處。這些案例引人深思,令人警醒。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金華市紀委監委網站等
編撰 / 黃帥 編輯 / 楊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