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出臺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試行辦法 兩家醫院試點推行

促進醫療陪護行業規範有序發展是備受關注的民生問題,也是打造區域醫療高地的應有之義。近日,市衛健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等六部門聯合制訂出臺《汕頭市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辦法(試行)》,將於本月18日開始施行。

那麼,該《辦法》對陪護工作作出哪些規定?有什麼亮點呢?一起來看看!

汕頭市出臺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試行辦法 兩家醫院試點推行

長期以來,汕頭市醫療陪護行業存在結構不合理、供給不充分、經營主體不專業、收費方式不規範、管理體制不統一等問題,此次出臺的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試行辦法,從機構准入、人員素質、收費價格和服務質量等方面作出規定。其中,在機構准入和服務質量方面,《辦法》明確提出,醫療機構可選擇醫院自辦或社會舉辦的運行模式,並嚴格進行管理,確保陪護質量。

汕頭市出臺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試行辦法 兩家醫院試點推行

市衛健局醫政醫管科科長何爍堅說:“如果是醫院自主主辦醫療陪護工作的,醫院要設立專門的陪護管理科進行管理。如果是醫院聘用第三方進行管理的,醫院要派出有經驗的護士長,全程進駐到陪護公司,確保陪護質量。”

在市民最為關心的陪護工收費價格方面,《辦法》明確,陪護工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方式,定期調整。陪護工作內容及陪護收費實行明碼標價並上牆公示,接受監督,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目前,汕大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已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醫療陪護服務,除傳染病等特殊病情患者外,一對一24小時陪護費用為250元;一對二24小時陪護費用為150元。

市衛健局醫政醫管科科長何爍堅說:“在我們醫療陪護價格方面,規範性文件裡面也明確做出描述,這應該是汕頭做的一個突破,醫療陪護價格我們實施物價部門備案管理,有效把控我們全市陪護價格的總體水平。”

汕頭市出臺醫療機構陪護工管理試行辦法 兩家醫院試點推行

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含綜合性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的陪護工管理,從今年4月18日起施行,為期2年。目前,辦法以市中心醫院、汕大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等為試點單位推行。

市衛健局醫政醫管科科長何爍堅說:“接下來,衛健局將聯合其他部門把這個辦法抓細抓實抓落地,我們也希望通過市政協的大力推動多部門全力合作,把它辦成我們老百姓真正受益的事情。”

版權為汕頭市廣播電視臺所有,轉載須經授權。

記者/許斯涵

編輯/梅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