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14歲養女,希望在法律的陽光下,沒有黑暗

鮑毓明在中美法律法規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擔任美國思科、香港南華集團等多家企業的資深法律顧問。其對養女選擇在滿14歲時性侵,明顯是有預謀的,規避了法律對於女孩在14歲以下發生性行為,均按強姦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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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對於在兩次刑事立案,以及在第一次立案時,受害人轉述一位民警的話,“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到底是誰在干涉警方辦案,煙臺警方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參加,對前期芝公安分局偵辦案件的事實給予全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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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

希望法律不再是窮人的枷鎖,有權人的玩具。希望在法律的陽光下,沒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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