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到現在都沒有搞明白確權到底是什麼意思,認為只有確權後才能回本,利用文字來進行糊弄我們,而且對於其中那些不規範的操作都是不合乎法規的。
前面文字公告這都是他們在誘導我們,在沒有改變確權方式之前,就不能確權,因為一旦確權就表示放棄歷史收益,任由他們宰割。一切都是設計好的,利用我們不懂的法律進行掩飾,大家要多去查看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維權。
只要提到歷史收益,就是他們在耍流氓。
也不存在什麼少數服從多數,我跟你簽訂的投資合同,憑什麼不經過我的同意你就決定了?
利用合理合法的權利去維護我們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同時也要對那些設計進行誘導我們的不良商人進行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