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樞紐機場軌道交通客流分擔率要在30%以上

4月22日,民航局舉行新聞發佈會,民航局機場司副司長張銳對民用運輸機場總體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情況作出介紹。

張銳表示,近年來,民航運輸持續高速向好發展,2019年全國238個機場客運吞吐量達到了13.5億人次,穩居世界第二位。當前全國範圍主要機場正緊鑼密鼓的開展新一輪的改擴建工程,但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瓶頸約束,基礎設施建成不久就飽和,甚至建成就飽和的情況多有發生。機場規劃建設與民航發展需要之間的協調性不足,機場總體規劃缺乏有效管理、對規劃實施跟蹤監督不到位、審批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日益凸顯。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機場總體規劃方面的相關工作,民航局於4月15日印發了《關於加強民用運輸機場總體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

據介紹,該意見統一了規劃目標。機場規劃的目標年原則上按照近期15年,遠期30年來確定。本次指導意見提出,將機場規劃近期目標年由10年調整為15年。機場建設從前期工作到竣工投產往往需要5到6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導致一部分機場建成不久就達到了設計容量。近期規劃目標年的調整將改變目前規劃已建設項目直接掛鉤的情況,解決規劃與建設之間協調性不足的問題。並與國土空間規劃實現有效銜接,實現多規合一。

同時,指導意見引入了“量化總規”的理念,首次提出了機場總體規劃技術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是在總結現有30個主要機場規劃建設運行的情況,借鑑城市總體規劃指標的實踐經驗,從資源配置、運行效率以及服務水平等幾個維度形成了四大類,共計16個指標,作為機場總體規劃目標要求,初步構建了機場總體規劃效能評價的量化指標體系。

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機場總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有效銜接,促進機場與其他運輸方式的協同融合,構建機場總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格局。同時,在配套的機場總體規劃技術指標中明確樞紐機場軌道交通客流分擔率要在30%以上。

民航局要求機場管理機構要切實轉變“重建設輕規劃”的思想,設立專職機構,加大資源投入,形成規劃管理長效機制。機場管理機構改進人才引進和培養管理水平,設計諮詢單位要打造國際化、複合型人才隊伍,提升專家智庫能力水平,行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培訓交流機制,

此外,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機場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將監管事項全部納入監管系統,逐步建立機場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系統。

南都記者 吳單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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