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枢纽机场轨道交通客流分担率要在30%以上

4月22日,民航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机场司副司长张锐对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情况作出介绍。

张锐表示,近年来,民航运输持续高速向好发展,2019年全国238个机场客运吞吐量达到了13.5亿人次,稳居世界第二位。当前全国范围主要机场正紧锣密鼓的开展新一轮的改扩建工程,但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瓶颈约束,基础设施建成不久就饱和,甚至建成就饱和的情况多有发生。机场规划建设与民航发展需要之间的协调性不足,机场总体规划缺乏有效管理、对规划实施跟踪监督不到位、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场总体规划方面的相关工作,民航局于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介绍,该意见统一了规划目标。机场规划的目标年原则上按照近期15年,远期30年来确定。本次指导意见提出,将机场规划近期目标年由10年调整为15年。机场建设从前期工作到竣工投产往往需要5到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导致一部分机场建成不久就达到了设计容量。近期规划目标年的调整将改变目前规划已建设项目直接挂钩的情况,解决规划与建设之间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

同时,指导意见引入了“量化总规”的理念,首次提出了机场总体规划技术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在总结现有30个主要机场规划建设运行的情况,借鉴城市总体规划指标的实践经验,从资源配置、运行效率以及服务水平等几个维度形成了四大类,共计16个指标,作为机场总体规划目标要求,初步构建了机场总体规划效能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机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有效衔接,促进机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协同融合,构建机场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格局。同时,在配套的机场总体规划技术指标中明确枢纽机场轨道交通客流分担率要在30%以上。

民航局要求机场管理机构要切实转变“重建设轻规划”的思想,设立专职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形成规划管理长效机制。机场管理机构改进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水平,设计咨询单位要打造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队伍,提升专家智库能力水平,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交流机制,

此外,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机场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监管事项全部纳入监管系统,逐步建立机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系统。

南都记者 吴单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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