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門時“順”走鄰居家金首飾 女子被判刑

串門時“順”走鄰居家金首飾 女子被判刑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意思就是講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幫助的時候,遠道的親戚就不如近旁的鄰居那樣能及時給予幫助。這女子可好,趁鄰居不注意順手盜走人家的金首飾。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8月的一天下午,蔡某到鄰居李某家玩耍時,進入其房間發現電視櫃底下一塑料袋裡有一個金手鐲和一條金項鍊。第二天下午,蔡某再次進入李某房間,將金手鐲和金項鍊放入自己褲袋後離開。隨後,蔡某將竊取的金手鐲在金銀店二次置換。
  2019年8月27日下午,蔡某見李某報案後,將置換的金手鐲和竊取的金項鍊放置李某家後窗臺上,李某發現並取回。經鑑定,被盜的金手鐲和金項鍊共計價值人民幣11224元。
  2019年8月28日,蔡某到彬江派出所投案。案發後,蔡某家屬已賠償失主損失,並取得了失主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鑑於蔡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加上蔡某自首前主動歸還所盜財物,且其家屬已賠償失主損失,並取得失主諒解,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性,一審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中國法院網訊 (劉萬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