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公司負責人周小溪、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海堅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張海堅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不適用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證券代碼:600301證券簡稱:ST南化編號:臨2020-05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

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3日以電話、書面直接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會議於2020年4月21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參加表決的董事應為9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9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通過審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本議案表決情況: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本議案表決情況: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內容詳見同日披露的公告臨2020-07號《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證券代碼:600301證券簡稱:ST南化編號:臨2020-06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

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4月21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參加表決的監事應為5名,實際參加表決監事5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本議案表決情況: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致同事務所”)是公司2019年度新聘請的財務審計機構,在聘任期間能夠履行職責,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客觀、公正的為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為維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高效性,公司擬續聘致同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審計費用為23萬元。擬續聘致同事務所為公司2020年度內控審計機構,審計費用為12萬元。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證券代碼:600301證券簡稱:ST南化公告編號:臨2020-07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致同所”)是公司2019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機構及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在為公司提供的審計服務工作中,能夠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公司擬續聘致同所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報酬合計為人民幣35萬元,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為人民幣23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為人民幣12萬元。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前身是成立於1981年的北京會計師事務所,2011年經北京市財政局批准轉製為特殊普通合夥,2012年更名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2號賽特廣場5層。

執業資質: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財政局頒發的執業證書(證書序號:NO019877),是中國首批獲得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和首批獲准從事特大型國有企業審計業務資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之一,首批獲得財政部、證監會頒發的內地事務所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資格,並在美國PCAOB註冊。致同所過去二十多年一直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公司審計業務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廣西分所(以下簡稱“廣西分所”)具體承辦。廣西分所於2012年5月23日成立,已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的執業證書(證書編號:110101564503)。廣西分所註冊地址為:南寧市青秀區金湖路59號地王國際商會中心32層3210-3211、3222-3224、3227號,目前擁有80餘名員工,其中,註冊會計師34人,廣西分所成立以來一直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2、人員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夥人是徐華。目前,致同所從業人員超過五千人,其中合夥人196名,最近一年淨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註冊會計師,最近一年淨減少64名,從事過證券服務業務的註冊會計師超過800人。

3、業務規模

致同所2018年度業務收入18.36億元,淨資產4856萬元。上市公司2018年報審計185家,收費總額2.57億元。上市公司資產均值180.72億元,主要行業包括製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和房地產業。

4、投資者保護能力

致同所已購買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5.4億元,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5、獨立性和誠信記錄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計受(收)到證券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一份、證券監管部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轉中心採取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三份,其中行政處罰系山西證監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報未完整披露貿易收入確認具體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過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致同所對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

致同所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項目成員信息

1.人員信息

項目合夥人:劉毅,註冊會計師,2004年起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業提供過掛牌、年報審計和重大資產重組審計等證券服務。

簽字會計師:歐勇濤,註冊會計師,2010年起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至今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業提供過掛牌、年報審計和重大資產重組審計等證券服務。

2、獨立性和誠信記錄情況

上述人員能夠在執行本項目審計工作時保持獨立性,近三年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和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

(三)審計收費

本期審計費用35萬元(含審計期間交通食宿費用),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23萬元,內部控制審計12萬元,審計費用系根據公司業務規模及分佈情況協商確定。與上期無變化。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已對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認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從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能夠為公司提供專業審計服務,具有足夠的投資者保護能力,項目成員不存在違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公司擬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不存在損害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同意將《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2、公司獨立董事已就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遵循《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勤勉盡責,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我們同意將此《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3、公司獨立董事已就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本次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20年度的財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的決定是綜合考慮該所的工作表現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支付的報酬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股東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況。因此,我們同意《關於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4、公司於2020年4月21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續聘致同所為公司2020年度財務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報酬合計為人民幣35萬元,其中財務報表審計費用為人民幣23萬元,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為人民幣12萬元。

5、本事項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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