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灘區檢察院:“案子要辦好,企業也要保”

“我們的生豬養殖規模已從去年的2000多頭升至6000多頭,今年又向政府申請用地10畝,爭取年生豬出欄量達萬頭以上。”近日,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檢察院對一起涉民企案件回訪過程中,永州市某種養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表示,企業能有今天的發展,多虧了檢察機關的護航。

2019年,該種養專業合作社為擴大經營規模,在未取得林地使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僱請挖機對租賃的林地進行平整建造養豬場,被森林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立案偵查。經鑑定,共造成林地毀壞35.5畝。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冷水灘區檢察院案件承辦人員仔細審查案卷材料、多次走訪涉案企業聽取意見。如果強制拆除新建的養豬場所,幾百萬元的投資打了水漂,企業很可能就這樣垮掉。

“種植養殖業是國家的民生工程,如何做到既依法公正處理,又兼顧企業合法權益和規範發展,是辦案的重點和難點。”辦案檢察官介紹。

為此,檢察院主動延長辦案期限,要求企業按照法律程序向上級林業部門提出用地審批請求,為辦理用地手續爭取時間;向永州市森林調查規劃設計院尋求技術支持,幫助企業制定《植被恢復方案》。同時,該院多次組織有關方面座談研討,實地走訪調查,查實了合作社因辦養豬場佔用林地的事實,但並非故意違反環保政策頂風作案。

2019年6月6日,冷水灘區檢察院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和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決定。同時,要求該合作社按照永州市森林調查規劃設計院製作的《植被恢復方案》進行原地及異地補植復綠,達到了既保護生態環境又確保企業正常發展的目的。

“案子要辦好,企業也要保。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民企刑事案件時要從保護企業發展的角度多想辦法,主動作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冷水灘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鬍華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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