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嚴重違紀”到什麼程度,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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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嚴重違紀”到什麼程度,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當勞動者出現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今天我們來解讀一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只有達到“嚴重違反“程度時,用人單位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何判定這個嚴重違反程度呢,匯豐人力-薪領航給你5點小建議;

1、用人單位是否有通過合法程序制定並向勞動者公示的規章制度

2、規章制度的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的規定

3、勞動者所犯的違紀行為在規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確嚴重違紀的規定

4、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違紀行為的處罰是否合情合理,有無明顯失當顯示公平之處

5、勞動者是否存在屢勸不改並達到嚴重違紀程度的情形;

在這裡,我們提醒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員工勞動合同一定謹慎處理,深度解讀嚴重違紀程度並配合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這裡是匯豐人力-薪領航,歡迎與我們溝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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