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發票的抵扣聯不用蓋章也可以抵扣,別多此一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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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發票的抵扣聯不用蓋章也可以抵扣,別多此一舉了

提醒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不用蓋章也允許抵扣,別多此一舉了!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註冊登記聯

加蓋開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8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的有關規定,在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應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對於是否在註冊登記聯加蓋開票單位印章的問題未做明確規定。經與公安部協商,決定從2006年10月1日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註冊登記聯一律加蓋開票單位印章。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參考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479號 2006.5.2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為了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稅收徵收管理,適應使用稅控器具開具發票的需要,總局決定從2006年8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機動車發票》),並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二、《機動車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即第一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報稅聯(車購稅徵收單位留存),第四聯註冊登記聯(車輛登記單位留存),第五聯記賬聯(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存根聯(銷貨單位留存)。第一聯印色為棕色,第二聯印色為綠色,第三聯印色為紫色,第四聯印色為藍色,第五聯印色為紅色,第六聯印色為黑色。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機動車發票》規格為241mm×177mm(票樣附後)。當購貨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第二聯抵扣聯由銷貨單位留存。

來源會計頭條APP,作者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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