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來問:
那像sars、新冠病毒這樣的情況,重症者絕大部分也是有嚴重呼吸衰竭的臨床綜合徵,如果確診,買過重疾險的朋友能否獲得確定金額的賠償呢?
對於買過商業保險的朋友,一定很關心這個問題。
首先,重疾險都有疾病的定義,新冠肺炎作為新型的疾病,目前的重疾病種並不包含,而SARS病毒消失已久,大部分重疾險也沒有包含其中。
然而像新冠肺炎會一些併發症,有些併發症就屬於重疾病種,符合條件,就可以理賠。
比如,雖然發燒、咳嗽和呼吸困難是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典型特徵,但也有患者出現了腦損傷導致嚴重昏迷的情況。
而在重疾險中病種中,就有深度昏迷一項,按照行業新規的重疾險定義,嚴重昏迷定義為: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 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CS,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 5 分或 5 分以下,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 生命維持系統 96 小時以上。”
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就能給予理賠。
那最常見的呼吸衰竭賠不賠?
最新的定義,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注意嚴重、慢性2字。
最新“官方”定義如下:
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指因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呼吸功能衰竭,經過積極治療180 天後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靜息時出現呼吸困難;
(2)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佔預計值的百分 比<30%;(3)在靜息狀態、呼吸空氣條件下,動脈血氧分壓(PaO2) <50mmHg。
而目前的新冠肺炎、SARS都有一個特點,起病急,嚴重者迅速進入到重症階段乃至死亡,和以上的定義中的“180天”顯然不符合。新冠從爆發到現在,也只有3個月。
綜上,如果按照重疾險條款,新冠、SARS這樣的情況,確診後只有很少的情況能獲得重疾險的賠付。
當然,如果不幸遭遇身故,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也是會理賠的。
但是
這種新型病毒導致的大規模事件,國家和保險公司都會”另有安排”。
在SARS期間,中國人壽明確了“凡因非典型肺炎引起的保險事故均應賠付”,並將其49款保險產品的保險疾病觀察期,在防治“非典”疫情期間由原來規定的90天至180天統一縮短為10天。
平安、新華等公司取消了“非典”患者定點醫院的限制,凡因“非典”或可疑症狀入院的客戶,可在政府公佈的“非典”防治醫院治療並進行賠付。泰康人壽對未明確在除外責任中列入“非典”的相關健康險產品進行了修改。
而由於2003年4月8日國務院將SARS列入法定傳染病行列,而法定傳染病通常在人身險產品中被認為屬除外責任。那麼4月8日之後患病的被保險人都不具備索賠資格。於是,保監會4月24日的表態明確了以
投保日期為賠償條件,大大放寬了賠償範圍。而本次的新冠,1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文件,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疫情發生過後,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立即響應,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方面均做到了新冠肺炎的責任擴展。對於重疾險,大部分規定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後,無須達到某種條件,確診即可賠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同時,若確診新冠,也縮短了重疾等待期的賠付限制。
截至目前,也已有多例因新冠或重疾險成功賠償的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