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華“突然”落馬,國家能源局強調深刻認識反腐嚴峻複雜形勢

看到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寶華落馬的消息後,一位與之有過接觸的電力行業資深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實在是太突然了”。

10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月15日,劉寶華還到了自己的老家河北調研可再生能源示範區建設、冬奧供電保障情況,並要求相關單位做好冬奧電力保障各項工作。

劉寶華落馬消息公佈當天,10月17日,國家能源局黨組召開黨組會議強調,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要深刻認識國家能源局反腐敗鬥爭嚴峻複雜形勢,進一步扛牢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強化監督執紀,深入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10月17日當天,國家能源局官網已刪除了劉寶華在國家能源局期間的相關官方活動資料及其簡介。

劉寶華“突然”落馬,國家能源局強調深刻認識反腐嚴峻複雜形勢

劉寶華出生於1963年,河北人。自1984年參加工作以來,他幾乎從未離開過電力系統,分別在原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國家經貿委等單位工作過。

2013年,在國家機構改革中,原國家電監會與原國家能源局實現合併,劉寶華由此擔任合併後的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並在一年後調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

2017年,劉寶華從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升任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可以說,在國家能源局工作期間,劉寶華升得很快。”上述與劉寶華有過接觸的資深電力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作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寶華當時主管的範圍包括電力司、核電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中國核電發展中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劉寶華之前,上一個落馬的國家能源局高官是國家能源局原局局長努爾·白克力。

2018年9月19日,努爾·白克力因結束有關工作會議從莫斯科乘機返回北京時,在北京首都機場被有關部門帶走。2019年12月2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努爾·白克力受賄案,對被告人努爾·白克力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8年至今,國家能源局被查的官員多達10餘名。其中,在2013年~2018年間,國家能源局兩任局長劉鐵男和努爾·白克力先後被查。

其他落馬官員有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許永盛、原副局長王曉林、核電司原司長郝衛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長王駿、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電力司原副司長梁波、發展規劃司原司長俞燕山等。

在這些落馬官員當中,魏鵬遠當時備受社會廣泛關注。2014年,魏鵬遠被帶走時,家中被發現有上億元現金。由於現金太多,執法人員調去的16臺點鈔機被燒壞了4臺。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此前在接受第一財經1℃記者採訪時稱,能源項目屬於資本密集型,投資數額一般都很大,動輒數百億。同時,全國的項目太多,而在項目審批上“主要是幾個人在批,權力比較集中”,尋租空間很大。

2014年,中國紀檢監察報在一篇題為《失控的權力濫用:劉鐵男案件警示錄》的報道中引述辦案人員的話說,利用審批權牟利,正是發改系統貪腐官員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主要表現形式。

此後,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於加強電力項目核准權限下放後規劃建設監管工作的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電力項目核准權限下放後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確保電力項目核准權限下放後權力與責任同步下放。

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三巡視組曾對國家能源局黨組開展常規巡視。巡視反饋指出,國家能源局在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加強能源安全領域重大風險防範不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夠有力,警示教育不深刻,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有的下屬單位紀律鬆弛;落實黨建責任有表面化傾向,幹部隊伍建設抓得不夠緊,基層黨建存在弱化虛化現象;對巡視和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到位,解決問題沒有清倉見底。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2020年3月,國家能源局黨組通報的十九屆中央第三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顯示,針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夠有力和不良風氣依然存在的問題,國家能源局重點從多方面進行整改。

其中,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夠有力”方面,國家能源局表示,堅決防範公文辦理、行政審批等工作中的以權謀私行為,嚴格執行規則要求,公平、規範開展項目評審、評選、驗收、評估等工作,確保發揮試點示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