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過億!十九大後黑龍江“首虎”受審,曾被中紀委全國通報,多名同僚落馬

昨天(11月12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姜國文受賄一案。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姜國文利用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訴訟執行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395億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姜國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姜國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據統計,姜國文是十九大以來黑龍江首名落馬的省部級幹部,也是十八大以來,黑龍江省第4名被查的副部級幹部。

2019年9月,姜國文落馬,後於2020年3月被“雙開”。經查,姜國文喪失對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仰、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失責棄守、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的形象,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

近 10 年紀委書記工作經歷

公開資料顯示,姜國文生於1957年9月,黑龍江克山人,任職經歷未離開過本省。他早年曾在黑龍江經貿系統工作,2003年出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同年底明確為正廳級幹部。

2006年12月,姜國文調任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升至副部級。2012年1月出任哈爾濱市委副書記之後,繼續兼任市紀委書記,2016年1月當選哈爾濱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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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6年底到2016年初,姜國文負責哈爾濱的紀檢工作近10年。在哈爾濱擔任紀委書記時,姜國文曾力推對“一把手”權力的規範,並規定黨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財政、工程及項目建設、物品採購和資產處置等工作。據媒體報道,當年這一舉措在延壽鄉試點一段時間後,當地“信訪舉報件歷史性地降為0”。不過,2009年至2012年擔任哈爾濱市委書記的蓋如垠已經在2015年被雙開。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時任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姜國文在參觀完黑龍江省廉政教育基地後曾撰寫過一篇參觀有感。他在文中表示,貪官們在鏡頭前痛哭流涕的懺悔,來得晚了一點,它是用國家的鉅額損失、個人的前途喪失、甚至是個別人的家破人亡換來的。文章同時強調,權也能使人“智昏”,黨員幹部應汲取教訓、樹立權力觀,“避免用權力的‘雙刃劍’砍倒自己”。

多名老同事先後被查

姜國文是繼隋鳳富、韓學鍵、蓋如垠之後,黑龍江省第4名被查的副部級幹部。從2006年到2016年,姜國文主政哈爾濱市紀委九年多時間。

而蓋如垠從2009年8月至2012年1月間以省委常委身份兼任哈爾濱市委書記,與姜國文共事兩年多。

2017年4月13日,蓋如垠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期間,蓋如垠利用擔任中共大慶市委書記、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哈爾濱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共計2303.6733萬元。

從去年開始,哈爾濱逐步加大反腐力度。姜國文的老同事中,原哈爾濱市委副書記艾立明去年11月被開除黨籍。2019年11月8日至9日舉行的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黑龍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敬先、艾立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王敬先、艾立明開除黨籍的處分。此前,艾立明曾因提出辭去黑龍江省人大代表職務引發關注。

在姜國文落馬前兩個月,還有兩位他的老同事被查,分別是2019年7月落馬的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銳忱和次月落馬的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王克倫。

三人處分通報均提到了“對抗組織審查”或“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姜國文和王克倫的通報中都有“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的表述,而任銳忱的通報更是提到曾為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濟利益,充當黑勢力“保護傘”。

圖片任銳忱

據媒體報道,哈爾濱市呼蘭區涉黑涉惡和“保護傘”案曾導致多名官員落馬。2019年6月10日至7月2日,23天內呼蘭區共有14名官員先後接受審查調查,其中包括區委原書記朱輝,區政府原區長於傳勇,區政協原主席孫紹文,原副區長高巖、劉東,區環保局原局長張淑華,區建設管理局原局長王明傑,區國土資源局原局長侯玉等。2019年8月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曾刊文稱,自6月5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進駐黑龍江省以來,呼蘭區就處在“風暴眼”的位置。當地多名“重量級”領導幹部先後落馬,均涉嫌為被群眾稱為呼蘭“四大家族”(楊、於、王、董)的涉黑涉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2018年,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開展,這次巡視首次將副省級城市納入巡視部署,哈爾濱也在其中。與此前媒體的讚譽不同,此次巡視對哈爾濱的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諸多批評。例如,整治買官賣官、“帶病提拔”問題不夠有力;作風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幹部不擔當不作為;重點領域和基層腐敗問題多發,政治生態尚未根本好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有發生,腐敗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等。

今年4月1日,中紀委曾下發《關於姜國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及其教訓警示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全國多地就此開展警示教育,指出姜國文存在“毫無信仰、政治投機”“當面是人、背後是鬼”“執紀違紀、濫權妄為”“蠅營狗苟、織網自縛”“濫權妄為、執紀違紀”“破明規矩、行潛規則”以及“帶病提拔、邊腐邊升,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黑龍江就此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警示教育

4月26日至5月26日,黑龍江省省委以姜國文、劉傑案為反面教材,在全省黨員幹部中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警示教育,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題警示教育。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指出,劉傑前臺“攬活”,姜國文幕後“辦事”,嚴重破壞地方政治生態、嚴重危害黨的執政根基、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公信力。劉傑,哈爾濱市紀委原常委,長期在哈爾濱市工作,先後擔任過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哈爾濱市監察委員會委員、哈爾濱市紀委常委等職。今年4月,劉傑被雙開,他也是監察體制改革後黑龍江省首個被移送審查起訴的地市級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據報道,劉傑利用權力和地位影響巧取豪奪,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時間跨度長、涉案金額大、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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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黑龍江日報》報道,《通報》下發後,黑龍江省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進行集體傳達學習,強調要深刻汲取教訓,堅持舉一反三,始終做到警鐘長鳴。黑龍江省省委書記張慶偉專門作出批示,要求以案為鑑,在全省開展警示教育。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全省開展姜國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對警示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全省廣大黨員幹部紛紛表示,要深刻汲取姜國文毫無信仰、政治投機,當面是人、背後是鬼,蠅營狗苟、織“網”自縛,濫權妄為、以權謀私,逾越規矩、破壞制度的教訓,堅定理想信念、淬鍊對黨忠誠,表裡如一、廉潔從政。

作為姜國文案的發生地,哈爾濱市委把堅決肅清姜國文流毒影響作為修復淨化哈爾濱政治生態的重要政治任務,提出“五個肅清、五個確保”工作目標,推動全市領導幹部把自己擺進去,堅定不移把肅清流毒、正風反腐進行到底,努力把錯誤的思想認識和價值理念扭轉過來,將被帶壞的黨風政風修復過來,將被消解的幹部群眾信任和信心恢復過來。

8月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稱:黑龍江方面深挖細查,對姜國文等案涉及的黨員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全面起底,對姜國文違規處理的70起案件和線索進行逐一梳理。這意味著,姜國文不僅自己落馬,其“腐敗網絡”也將在有關部門的排查之下被徹底摸清。

今年受審或宣判的“老虎”中,有不少斂財過億

據報道,姜國文斂財的時間跨度長達15年,他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訴訟執行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數額過億。

媒體統計,今年受審或宣判的“老虎”中,不少都斂財數額過億。

  • 7月9日,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受審,他被指從2005年至2019年斂財1.07億。

  • 7月31日,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被判死緩,且終身監禁。從2003年至2018年,趙正永單獨或夥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7.17億餘元。其中2.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 8月11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受審。賴小民被指自2008年至2018年,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黑龍江日報、政事兒、政知圈、長安街知事、瀟湘晨報、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等

欄目主編:劉璐

文字編輯:盧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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