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原祕書長腐敗案披露:涉案人員20多人,涉案款物逾6億

來源:東方網·縱相新聞

"涉案時間跨度達20餘年,涉案人員20多人,涉案款物價值超過6億元,土地170多畝……"2020年5月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了廣東省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偉健腐敗案案情。

李偉健落馬後被開除黨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2019年11月,李偉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違規取得近180畝土地使用權,倒賣、出租獲利

李偉健1955年12月出生,廣東新會人,大專學歷,1978年3月入黨。

2015年12月,李偉健在中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調研員任上退休。退休三年多後,2019年4月,李偉健落馬被查。

坦洲鎮是李偉健任職繞不開的一站。該鎮位於珠江口西岸,地處中山市最南端,與珠海經濟特區接壤,鄰近澳門,區位優勢明顯,經濟發達,是廣東省企業百強鎮、中山市工業強鎮、中山市經濟強鎮。

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腐敗案披露:涉案人員20多人,涉案款物逾6億

(圖說:中山市坦洲鎮。來源:中山日報)

1987年10月,李偉健從坦洲鎮黨委組織幹事做起,歷任鎮黨委辦公室主任,黨委紀檢委員、紀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職,1999年4月出任中山市坦洲鎮黨委書記。至2006年9月調任中山市信訪局局長,他在坦洲鎮工作了長達19年。

中山市是廣東省僅有的兩個不設區縣的地級市之一,對直轄鎮區實行扁平化管理,鎮被賦予了部分縣級行政區的權力,這也給了長期擔任坦洲鎮"一把手"的李偉健更大的活動空間。

落馬兩個月後,2019年6月,李偉健被開除黨籍。中山市紀委監委通報稱:

經查,李偉健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和工作調動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獲取土地使用權並從中牟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偉健被開除黨籍被開除黨籍半年後,2019年12月,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了李偉健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通報稱:

2001年至2015年,李偉健先後利用擔任坦洲鎮黨委書記、中山市信訪局局長、中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等職務影響力,夥同他人通過製作虛假用地申請材料,違規取得坦洲鎮177.29畝土地使用權,並將其中104.32畝倒賣獲利,71.32畝用於興建廠房、市場等出租獲利。

收受房企老闆賄賂,為下屬升職提供便利

李偉健與下屬關係不清,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披露,李偉健與時任坦洲鎮建設管理所所長羅榮富共同出資200萬元,興建商住樓出租,至2018年1月,李偉健共獲取租金約428萬元。

此外,他還收受下屬陳某賄賂,併為其升職提供便利。

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腐敗案披露:涉案人員20多人,涉案款物逾6億

(來源:正義網)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誌披露,李偉健的下屬陳某曾向其行賄20萬元。專案組在查閱陳某的人事檔案時發現,陳某向李偉健賄送20萬元前不久,恰好從坦洲鎮經貿辦主任調至鎮土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任總經理。專案組順藤摸瓜,查明瞭該20萬元實為陳某為感謝李偉健為其職務調整提供幫助所賄送的事實。

李偉健還收受當地房企老闆的賄賂。在專案組收集李偉健貪腐證據的過程中,兩名涉嫌向李偉健行賄的房地產企業老闆譚某和劉某已移居境外,並且不願回來配合審查調查,導致關鍵證言材料缺失。

證據審核人員及時就該類問題的證據審判標準與法院溝通,明確了經過公證的證言也符合審判證據標準後,立即要求譚某和劉某到境外指定的具有公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對證言進行公證並寄給專案組,從而形成了符合標準的完整證據鏈,確定了李偉健的受賄事實。

多名老搭檔被查,兩人落馬前已升任副廳級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999年4月至2006年9月,李偉健擔任中山市坦洲鎮黨委書記,他的前任以及和他搭班子的兩任鎮長均落馬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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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振章(1962年6月出生)1999年9月升任坦洲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2年7月,賀振章調任東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1960年4月出生的林春紅接任坦洲鎮鎮長。2006年9月,李偉健赴中山市信訪局任職後,林春紅接任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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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廣東省委第二巡視組自對中山市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巡視。同年4月,已退休近4年的李偉健落馬。5月,時任中山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林春紅落馬。

此外,2015年7月,中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鄧小兵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鄧小兵於1996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坦洲鎮黨委書記,當時從他手中接任鎮黨委書記的正是李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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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賀振章曾是鄧小兵的老部下,從中山市團市委到坦洲鎮,一直跟隨鄧小兵。2018年4月,時任中山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的賀振章落馬。

不難發現,離開坦洲鎮後,李偉健、賀振章、林春紅、鄧小兵職務均獲晉升。然而,他們也創造了坦洲鎮三任黨委書記、兩任鎮長落馬的紀錄。其中,鄧小兵、賀振章落馬時均已升任副廳級。記者梳理發現,賀振章、林春紅、鄧小兵的罪名都包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2019年11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偉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李偉健表示服從判決,未提出上訴。

截至東方網·縱相新聞發稿,李偉健實際貪腐數額尚未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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