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暂停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印发关于严格产能管理推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最近广西一些市县在没有做好可行性研究,未充分统筹考虑所在地区环境质量、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物流等因素的情况下,拟以各种名义新建水泥、玻璃项目,将导致项目布局、规模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影响水泥玻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防止水泥行业的盲目和无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决定从印发《征求意见稿》之日起暂停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征求意见稿》强调,在符合广西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提高置换项目规范,强化环保、能耗、工艺与装备、质量等标准约束,确保水泥玻璃工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生产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二是置换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及产能置换等规定。水泥项目要兼顾协同处置当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以及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项目必须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杜绝低水平建设或雷同技术的简单复制。三是新建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单线建设规模要达到日产5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规模,特种水泥要达到日产1250吨以上水泥熟料规模。建设智能化水泥工厂,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劳动人数在100人以内。四是新(改、扩)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水泥、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标准。五是项目须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原燃料,配套建设脱硝装置(效率不低于60%)。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50%,即项目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工艺和环保装置要达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额分别为10mg/Nm³、50mg/Nm³、100mg/Nm³。平板玻璃排放限额分别为30mg/Nm³、300mg/Nm³、500mg/Nm³。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对于有不符合国家关于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要求,不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不符合自治区资源开发利用、环境质量、能耗控制、物流条件等要求的将不予办理产能置换确认公告或撤销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吴跃)

校对:张健

监审:褚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