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變更保險受益人嗎?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繼承法賦予了公民通過遺囑處分個人 財產的權力。

一、若被保人名下的保單沒有受益人的情形,其保險金作為被保人的遺產可以通過遺囑進行處分。

二、若保單有受益人的情形, 同樣根據保險法第41條及其司法解釋三第10條,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當事人主張變更行為自變更意思表示發出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保人可以通過遺囑作出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完成受益人變更。醫囑變更受益人意思表示通知保險公司產能對抗效力。被保人可以通過醫囑單變更自己名下保單的收益人。

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通過遺囑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自發出時生效,該意思表示不需要以書面為載體,但是該表示必須清晰、明確、不產生歧義。並且,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做出了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

含糊不清的遺囑,容易產生歧義,不能直接證明被保人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的遺囑,是無效的,無法產生變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劉婉清訴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案》(2016)京7101民初37號,被保人醫囑未明確發出變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無法認定變更受益人,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受益人變更。


遺囑可以變更保險受益人嗎?


附:相關法律條文

1、《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

2、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及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該條是對沒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時的一條法律補充條款。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當事人主張變更行為自變更意思表示發出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變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主張變更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人民法院應認定變更行為無效。

第十一條 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變更受益人,變更後的受益人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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