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區檢察院對首例強制醫療案件啟動刑事訴訟特別程序

近日,白銀區檢察院對一起精神病患者涉嫌故意殺人案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申請。

經查,2019年12月下旬,涉案精神病人沈某甲出現精神異常現象,因未接受治療,病情加重。同年12月25日,沈某甲在白銀區某小區其家中,持械毆打其兄沈某乙頭部,致沈某乙重度顱腦損傷死亡。案發後,經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鑑定所鑑定,沈某甲患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狀,案發時處發病期,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2020年2月26日,白銀市公安局白銀分局向白銀區檢察院提出對沈某甲強制醫療的意見。

白銀區檢察院對首例強制醫療案件啟動刑事訴訟特別程序


鑑於該案的特殊性,辦案人員在查明沈某甲故意殺人犯罪事實的基礎上,著重對其是否具有繼續危害社會危險性進行審查。在查閱其親友及知情人員證言的基礎上,辦案人員走訪了沈某甲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和主治醫生,瞭解了沈某甲的日常表現並聽取了意見。沈某甲所在的村民委員會為其指定了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表示同意對沈某甲進行強制醫療。

白銀區檢察院認為,沈某甲實施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現尚未治癒,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和強制醫療的必要,應當對其強制醫療,該院決定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申請。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對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設立強制醫療特別程序,旨在通過法律手段防止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人重新犯罪,依法保護其他公民合法權益,對於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該案啟動強制醫療特別程序屬本地區首例。【第一檢察部:張俊霞、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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