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結婚,她在商標方面把自己保護得很好,楊超越面臨搶注風險

幫助無數人導航的志玲姐姐結婚了。

11月17日,在官宣婚訊五個月之後,林志玲與黑澤良平的婚禮在臺南舉行。

林志玲結婚,她在商標方面把自己保護得很好,楊超越面臨搶注風險

林志玲結婚,她在商標方面把自己保護得很好,楊超越面臨搶注風險

每當一個人成為名人,關注他們的不僅有粉絲,還有商標搶注者。

早在2005年,就有一些人搶注了"林志玲"商標,而商標註冊者並不是林志玲。2018年,有一款名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妝品在網絡上銷售。這個商家沒有取得林志玲的授權大肆銷售相關產品。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林志玲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維權申請。商評委經過審理後對這件商標做出無效宣告。對方不服,經過訴訟後,北京高院終審判決"林志玲linzhiling"商標為無效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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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搶注問題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企業可能因為商標被搶注不得不面臨訴訟。而對於明星等公眾人物,他們的名字也面臨搶注的風險。一旦商標被搶注,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一些產品。剛才的案件裡,林志玲就遇到過"被代言"的情況。

如果消費者受到不良商家的誤導而購買了這些產品,即便明星本人沒有責任,也會對明星的形象產生不利影響。

名人商標搶注問題也是一件朋克氣息十足的事情。

每當有一個名字火了,搶注者立刻就會查詢這個商標有沒有註冊,如果還沒有註冊,搶注就會立刻出手。

中國這麼大,總會有投機取巧的人。即便不誠信的人比例再低,只要乘以中國人口的總基數,絕對值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保護商標,保護知識產權,需要每個人都重視起來。

向志玲姐姐學習保護知識產權

通過國家商標局網站,我們可以看到,早在2005年就有人試圖註冊"林志玲"商標。不過這個商標已經是無效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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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2006年由麒麟藝術國際有限公司註冊的商標仍然有效。申請註冊的這家公司同樣來自於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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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商標裡有志玲姐姐的簽名,且只註冊了第41類。第41類是教育娛樂,很符合林志玲所從事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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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公開資料查詢我們可以得知,這家麒麟藝術國際公司是由林志玲出資,由她的哥哥林志鴻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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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時的林志玲雖然有一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但對商標還是缺乏完整的認識。麒麟藝術國際公司只註冊了第41類,這種保護是不夠的。

商標是分類保護的,所有的商品和服務一共被分為45個大類。林志玲哥哥的公司只註冊了第41類,還有44個大類,林志玲的名字並不受保護。

志玲姐姐真的意識到要保護自己的名字,以免遇到碰瓷的人搶注商標已經到了2016年。這一年,林志玲以自己的名義註冊了全部45個大類。

林志玲不僅註冊了"林志玲"商標,還註冊了"林志玲 LINCHILING"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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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商標都已經註冊成功。至此林志玲實現了對於自己商標的完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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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面提到的案件發生在2018年。搶注者如果註冊不到原商標,就想辦法打擦邊球。林志玲雖然註冊了"林志玲"和"林志玲 LINCHILING",但是沒有註冊"林志玲linzhiling"。

最終在律師的幫助下,這個商標成功地被宣告無效。

即便到了今年,還是有人想要註冊"林志玲"商標。把"碰瓷"這門行為藝術發揮到了極致。這家西紅世(江蘇)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再次申請了"林志玲"商標,不過這個申請已經被駁回。

以後再有人申請"林志玲"商標很難再通過審查員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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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有時間期限,林志玲申請的商標到2027年需要續展。規劃師提醒志玲姐姐,別忘了續展商標。

明星太容易遭遇搶注

明星,千萬雙眼睛每天都在盯著他們,其中也包括商標搶注者。所以明星的名字特別容易受到搶注。

今年5月,張家輝被網友發現他默默申請註冊了"渣渣輝"商標,目前還在等待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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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綱也分別以他自己以及北京德雲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把自己的名字註冊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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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看似和我們非常遙遠,但實際上,我們每天都在和知識產權打交道。商標是我們最常見的知識產權領域。

我們每天都會看到大量品牌和logo,這些品牌和logo的背後就是在商標局註冊過的商標。如果有一個創業的點子,最好先把項目的名字想好,並且趕快把商標註冊下來。商標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唯一性,而且註冊所需的時間很長,如果項目已經取得一定成果再去註冊商標,就有可能遇到搶注的問題。

搶注不僅是行為藝術,更是對於知識產權的侵犯。只要有一個人或者一個詞彙成了網紅,立刻就會有人去搶注。

2018年,楊超越爆紅網絡,粉絲遍佈全年齡段。果然莆田、徐州、廣州的公司申請註冊"楊超越"商標。就連騰訊也試圖註冊"楊超越"。不過這些商標都被駁回。

林志玲結婚,她在商標方面把自己保護得很好,楊超越面臨搶注風險

規劃師也提醒楊超越,先把商標註冊下來。儘管現在的搶注都被駁回,自己的知識產權還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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