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注”的前世今生

“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在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為,也屬於搶注。進而可以認為,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

“商標搶注”的前世今生

“我國法律對‘商標搶注’的概念至今仍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有律師如是說,“商標搶注在國內外都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但在我國,目前它們呈現出新的特點與趨勢。

“首先,外國大公司和海外代理商在多個國家瘋狂搶注中國知名商標,導致我國企業不能在該國或該地區使用已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即使要繼續使用,也需付出高昂的經濟代價‘贖回’,因而造成重大損失卻無能為力。”

“商標搶注”的前世今生

“其次,國內‘職業註標人’、‘商標倒爺’搶注正在走向專業化運作。有些人註冊商標與企業和產品沒有任何關係,由於他看準了市場的行情,就大批量向商標審批機關提出幾十個商標註冊申請,成了搶注商標‘專業戶’,進而獲取暴利。”

“商標搶注”的前世今生

“最後,商標搶注的另一動向是惡意搶注呈現惡化的態勢。商標搶注熱潮已催生了一條產業利益鏈:搶注―――炒作―――脅迫贖回或者轉賣。這種產業鏈條的形成更使商標搶注現象日益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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