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般年紀的她,為何深夜在KTV打工?-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這天,江蘇省射陽縣檢察院檢察官馬冬梅接到一個女孩小王的電話:“阿姨,我現在每天上學用功讀書,KTV那裡也早不讓我工作了,謝謝您讓我回到了學校,跟老師和同學們在一起實在是太好了!真的謝謝您!”

花一般年紀的她,為何深夜在KTV打工?

時間回溯到半年前,馬冬梅接手了一件尋釁滋事案件,閱卷、提審、起訴,一套流程走下來,本可以依程序正常結案,但該案證人小王的特殊身份卻引起了她的特別注意。

小王剛滿14週歲,案發前在某KTV做“公主”,專門提供陪唱服務,某種意義上間接導致了本案發生。花一般的年紀,本應在父母溫暖的臂膀中無憂成長,卻為何願意深夜在那樣的環境下打工?馬冬梅不得其解。

花一般年紀的她,為何深夜在KTV打工?

第二天,馬冬梅將小王作為案件證人通知到檢察院瞭解情況。詢問室裡,她輕聲細語:“孩子,你還上學嗎?你的父母怎麼沒來?”孩子目光躲閃,嘴唇輕微閉合,似乎欲言又止:“我我……這工作蠻好。”馬冬梅追問:“那你能跟我講講哪裡好嗎?”“我……不知道。”

看著女孩子那張稚氣未脫的娟秀面龐,馬冬梅心裡一痛。

經多方聯繫,馬冬梅終於和小王的母親通上電話,電話裡孩子母親說:“我們要掙錢啊,這小孩也大了,我們也管不了呀!”頓時,馬冬梅明白了一切:“你們的孩子還沒成年,很需要你們的關心關愛。你的女兒學也不上了,還在KTV做兼職。”母親似乎有點被嚇到了:“什麼,KTV兼職,我們真的不知道,檢察官我明天就回家,我們真的不知道!”

放下電話,馬冬梅隱隱感到不安。她遍查資料和走訪發現,這類現象不容忽視。在她的奔走下,檢察機關隨即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對全縣娛樂場所進行大清查。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迅速開展了整治娛樂場所使用童工專項行動……

今天,收到小姑娘的電話,得知她終於回到了久別的校園,自己的付出終於有了回報,馬冬梅懸著許久的一顆心終於放下了。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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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江蘇檢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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