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房產證還重要的幾頁紙,你保存好了嗎?

購房時候除了付的錢多,交的稅多,還有一個東西非常多——那就是各種各樣的收據票據。

很多人都覺得這些東西就是一張紙房子買過了,有了購房合同或者證到手了就行了,認為這些票據沒什麼大用,多數隨手一丟敷衍了事。

可往往就是這些不起眼的票據讓你在日後辦一些事情的時候疲於奔命,房產交易中的每一張票都要留好切不可亂丟。幾張紙,重要性不亞於房產證,丟失一張肯定吃虧。

1契稅發票

契稅票是由地方稅務機關開具,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憑證,也是當時繳稅情況的重要記錄。

買賣二手房繳納差額個稅或者差額營業稅時,需要用原契稅票來核定房屋原值;辦理過戶的時候也需要提供契稅票,這裡要的契稅票是新房主繳納契稅後的發票,是無論如何也要保管好的發票。

契稅發票一旦丟失後不可以補開,需要購房者本人攜帶身份證去檔案館查詢調檔,開具一份複印件,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後效力等同於契稅票。

2購房發票

購房發票是購房者購房的重要憑證之一,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辦理產權證、繳納契稅或提取公積金時,必須要出示購房發票。另外,將來如果要出售這套房子,購房發票也是必不可少的資料。

那麼,如果購房發票丟失,會有什麼影響呢?

辦理產權證受阻

購房發票是開發商交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的一種證明。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房管局會要求購房人出具購房全款發票,用以證明房屋已經完成資金交割,房子產權已經可以登記在購房人名下了。

如果購房後沒有發票,意味著這套房子還沒有交齊相關稅費,就無法辦理產權證

不能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購買住宅性質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房貸,就需要提供購房全額髮票,只有提供了購房全額髮票,才能證明房子歸購房者本人所有,否則將不能證明這個關係,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房貸。

辦理落戶會受阻

部分城市要求買房人憑購房發票去轄區派出所辦理落戶,這時候就需要提供購房發票了,不能提供的話,便無法正常辦理落戶手續。

出售自用不滿五年自住房時計算個稅

出售自用滿五年且為家庭唯一住房時可免徵交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不滿足購房滿五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的話,需要承擔成交總額的1%或者利潤的20%作為個人所得稅,這裡的利潤部分就是參考現評估價格和賣房人原始購房發票上的價格的差額部分所得。

丟了購房發票,無法提供原始購房價格證明,賣房子時都會麻煩。

購房發票丟了怎麼辦

買房手續涉及了多個繁瑣流程,在傳遞各種證件、資料的過程中,無法避免會有丟失發票的情況。

如果丟失的是首付款發票,可以不必過於擔心,因為在房屋交付後會收到全款發票,有了全款發票就可以進行辦理房產證、落戶、提取公積金等手續,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如果丟失的是全款發票,就需要請求發票開具方提供證明,明確發票開具方、發票取得方、金額、發票編碼等信息,也可以讓對方提供發票的存根或記賬聯複印件,並需要找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方可作為合法有效憑證入賬。

3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是買賣雙方在整個買賣過程中主要的依據。是按揭貸款的必備材料,也是繳納營業稅(賣方)、契稅(買方)的依據之一 ,還是是辦理房產登記和交易手續的文件之一。

因此,購房合同丟失也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情。那麼,如果購房合同不慎丟失,應該怎麼補救呢?

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若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3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到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若此時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換成新的合同。

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籤的借款合同裡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籤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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