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有什么优惠条例,为什么申请的公司这么多

首先,

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

在香港与有关的税务管辖区签订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生效后,香港主管当局才会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一般而言,就每一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你每一年只会获发一份居民身分证明书。

根据内地与香港于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4月15日通过换函作出的行政安排,申请人就某一历年获发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一般可用作证明该申请人在该历年及其后连续两个历年的香港居民身分。申请人无需就后述两个历年提出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如申请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安排待遇条件,则已发出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不能用作证明申请人在情况发生变化后的香港居民身分。

如申请人拟就股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及该申请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第三条或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申领香港居民身份证明以后国内分红给香港,可按5%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无则需要按10%代扣代缴所得税。

举例来说:香港申领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后国内公司要分红一千万给香港则可以少代扣代缴50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