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400元毒資,致一人死亡一人坐牢!

編者按:

親愛的讀者朋友:

毒禍猛於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當前,吸毒販毒成為社會公害已久,因其引發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為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習近平總書記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打贏禁毒人民戰爭,不獲全勝,絕不收兵。

為普及禁毒知識,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共同抵制毒品、拒絕毒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共建綠色無毒美好家園,編者對我省近年破獲的發生在大家身邊的真實涉毒案例進行簡要評析,警醒提示,幫助大家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

禁毒防毒,我們期待與您一起行動!

【以案釋法】400元毒資,致一人死亡一人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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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十八:

基本案情:柏某林毒癮發作,沒有400元購買毒品便以手機為抵押向黃某勇購買毒品,後柏某林想付清毒資贖回手機,黃某勇卻已將手機抵押給他人,雙方遂發生爭吵和打鬥,黃某勇被刺傷後身亡。

案件結果:柏某林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件評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案列中柏某林毒癮發作將手機抵押給黃某勇換取毒品的抵押行為是違法行為,該抵押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柏某林為拿回抵押手機刺死黃某勇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並造成了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以案釋法】400元毒資,致一人死亡一人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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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拒絕毒品,不吸第一口。毒品對個人危害巨大,不僅損害個人身心健康,扭曲個人人格,還會導致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眾叛親離。吸毒需要大量的金錢,一般家庭難以承受,就是家產富裕的,用不了多久也會一貧如洗。當家財耗費殆盡後,他們便四處借貸,當無法從家人和親友處索取、借貸或騙取後,則不得不把手伸向社會,進行盜竊、搶劫、詐騙等勾當。本案中的柏某林就是無數癮君子的縮影,毒癮發作又無毒資時往往會想盡一切方法獲取毒品,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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