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家屬打的記者?河南新鄉市委書記迴應

4月21日23時許,河南新鄉市委書記張國偉就新聞記者在原陽縣被毆打搶走手機事件回應人民網稱:

已連夜責成市裡成立調查組,包含市政法委、公安局、宣傳部、記協等方面,明早展開工作。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原陽縣委宣傳部卞姓副部長稱“是部分家屬不同意記者採訪,與記者發生了肢體衝突”。張國偉就此表示,現在沒有調查,還不清楚。


關於兒童被埋致死事件的進一步調查處理情況,張國偉稱,除施工方等8名涉案人員被刑拘和住建局相關人員被免職外,已經對城管等部門啟動了追責程序,在做進一步瞭解。


21日22時許,記者致電河南新鄉市原陽縣值班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就記者被打事件,原陽縣當天下午開會,成立了調查小組。至於調查進展,該工作人員表示由縣委宣傳部卞姓副部長向媒體解釋。截至發稿時,卞姓副部長手機未能打通。


21日下午,河南原陽4名遇難男童在當地公墓安葬。據記者報道,現場採訪的多名記者被不明身份人員阻攔,並遭到暴力對待。傍晚,原陽縣政府工作人員歸還被打記者手機,但手機裡包括通訊錄及事發現場視頻等在內的資料,已經遭到刪除。


另有記者稱,事發前不到半小時,記者跟家屬進行過良好的溝通,家屬同意記者跟隨去下葬現場。針對原陽官方聲稱是家屬動手打的記者的說法,當事多名記者予以了否認。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表示,據報道,記者經過死者家屬同意到墓地採訪,是正當履行職責。毆打記者、搶走手機的行為,影響了記者依法履行職務,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若打人者是公職人員,則涉嫌濫用職權罪,是超越職權和侵犯公民人身和財物權利的行為。


就“兒童被埋”與“記者被打”,《人民網評》指出,某種程度上說,這兩起事件產生背後,都有著某些共性——都是由於對法律、對規則、對安全規範等的輕視麻痺而導致。能否查清,如何處理,同樣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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