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下调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晋州市下调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了解到,根据晋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城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该市从4月1日起下调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7月1日起恢复原价格。

晋州市下调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降价范围

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不含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

二、降价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起恢复原价格。

三、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7.20元/立方米调整为6.89元/立方米,下调0.31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销售价格由19.50元/立方米调整为18.55元/立方米,下调0.95元/立方米。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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