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區業委會“炒掉”物業實行自治-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連日來,一個好消息在海口維多利亞小區業主間傳遞,困擾在小區業主心頭近半年的一件鬧心事終於解決了。在瓊山區法院的調解下,海口維多利亞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與原物業公司達成協議,老物業順利跟業委會移交物業管理材料。小區自治管理的道路越走越通暢。

物業被“炒”繼續維權

11月12日,在海口維多利亞小區物業管理處辦公室裡,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把清點好的物業管理材料交到小區業委會人員的手中,由業委會妥善保管。瓊山區法院的法官在一旁監督雙方現場交接,確保物業管理資料妥善順利移交。這場近半年的物業糾紛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據承辦法官介紹,此次物業糾紛源於維多利亞小區業主召開第三次業主委員會表決通過業委會決議,要求物業公司終止物業服務,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管理資料、收支賬目、退還剩餘維修資金及業主預繳的物業費、水電費等。但由於物業公司系被動解除物業服務,與業主委員會對立情緒很大,小區實行業主自治的管理並不是很順利。隨後,老物業以業委會的決議程序不合法為由訴請法院撤銷決議。因法律規定只有業主認為業委會的決議侵犯了其權益才有權行使撤銷權,因此物業公司行使撤銷權的起訴被一、二審法院裁定駁回。

業主鬧心法院“走心”化積怨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至今還記得雙方當時鬧得很僵的情形。物業拒絕執行業委會的決議後,維多利亞小區部分業主開始拒絕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不得已又訴至法院請求業主繳納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後因拖欠電費斷電,導致小區業主不滿,不少業主去相關部門投訴。小區業主李女士回憶稱,因為和老物業的糾紛,小區業主生活受到影響。

物業糾紛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在物業公司的訴請被法院駁回後,承辦法官立即恢復本來中止審理的案件,查清事實,釐清各方責任。調解現場,法官耐心聽取雙方的意見後,認真釋明法律關係和法律責任,逐步緩和了雙方之間的衝突,勸說雙方應給廣大業主一個安寧有序的生活環境。最終雙方就如何移交小區物業管理資料、賬本及相關費用的結算等事項達成調解協議,並界定新老物業交接的責任時間為9月15日,之前所有的權責歸物業公司,之後一切的權利、義務歸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在協議後立即向供電公司,水務公司交清所有欠費,並且業主委員會配合物業公司收取9月15日前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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