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深交所召開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工作動員部署會,通報改革籌備情況,解讀改革核心要點,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深交所供圖)
新華社深圳4月29日電(記者孫飛、劉慧)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方案27日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28日正式施行。在邁過上交所科創板改革的“試驗田”後,隨著一系列整體制度框架的搭建,深交所的創業板改革步入了“深水區”。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在科創板的基礎上,擴大註冊制試點,為存量板塊推行註冊制積累經驗;二是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板塊特色。
創新創業企業類型豐富,為更好地支持、包容它們實現跨越發展,創業板改革為不同的企業量身打造了5套上市標準。其中包括“最近兩年盈利,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盈利,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等。
改革不僅取消創業板企業IPO“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還綜合考慮企業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因素來制定上市標準。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認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並非是科創板改革的簡單複製,而是與科創板各有分工、各有側重、相互補充,這也有利於促進滬深交易所的良性健康發展,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服務能力和整體競爭力。
今年1月9日,易天股份在深交所創業板掛牌上市。隨著創業板改革不斷推進,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創新力量,藉助資本市場取得更大發展。(深交所供圖)
縱觀創業板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三個統籌”則是統籌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統籌註冊制試點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統籌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
例如,新老投資者門檻、股票漲跌幅等規則均需要細化設計。方案明確對新開戶投資者增設“前20個交易日日均10萬元資產量+2年交易經驗”的准入門檻。已開戶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以繼續交易創業板股票。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認購公募基金等產品的方式參與創業板投資。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為,創業板改革方案尊重存量投資者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不變,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也有助於創業板改革的持續推進。
再融資、併購重組同步實行註冊制,存量股票將同步放寬漲跌幅至20%,簡化退市程序暢通“出口關”……改革後的創業板將進一步升級,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的深度融合。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推進,將有力助推創新創業企業發展,與此同時,也要在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中大膽改革、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