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觀點之關於閱文的合同問題

首先,閱文集團回應作者合約爭議:否認全部免費閱讀,不合理條款將修改

閱文方面:閱文否認了“全部免費閱讀”的傳言,稱這是“不可能也不現實的說法”,新團隊上任後將鞏固和保持付費模式,對創新模式進行探索。

除了闢謠兩則傳言外,閱文還對微信讀書推出的針對閱文版權內容的限時免費運營活動進行回應,坦誠這是渠道自身運營不當,已與微信溝通達成共識下線上述活動,不會對作家的收益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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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謠言!

兔嘰這邊的觀點是:

1,如果真的是謠言,為啥那麼多作者同時間斷更,同時間發生。就算約好的也得有個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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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四個字,你品,你仔細品

兔嘰認為,哪怕是他所謂的謠言,也一定是通過某種途徑,讓作者有所接觸到了。並且引發了這次閱文的動盪。

2,合同內容,這倆天鬧的不小,應該都大概看過。閱文在澄清的時候,並沒有說這個所謂的合同,是如何出現的,怎麼是假的。沒說!這就好比證據在這,你給我說誣告,那這個證據從哪來?怎麼假?這些你得給我舉證啊!乾巴巴一句謠言是想糊弄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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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到底哪裡來的?閱文沒說。

3,兔嘰不討論免費對於作者的影響,因為這就好比劍,有的用來殺敵,有的用來自殺。看誰用,看怎麼用了。

但是,兔嘰作為一個在,JJ,QD,XX,YQ混跡多年的潛水讀者,多多少少了解一些作者合同的問題。其實你去任何一個以上網站的貼吧,搜索合同,都能看到很多,令你懷疑人生的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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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簽約了連微博用筆名發個:呵呵 版權都是網站的

如果這個合同條款是認真的,那兔嘰表示很服氣。也就是說你用筆名簽約,這個筆名在簽約期間發的微博,甚至朋友圈版權都不是你的。兔嘰表示好奇,用這個筆名聊的天也是平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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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的兔嘰頭皮發麻

4,作為潛水一員,今天去看了看自己追的作者的書下的評論。管理員發帖說為了不影響作者狀態,不要在評論區討論。這說明了什麼?說明這次這件事情,對於作者來說影響大到出乎我們的想象。如果是假的,那難道不應該說:謠言勿信。而不是不要討論。你品!

兔嘰認為這件事情,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合同的不合理,版權的不明確,期限的範圍模糊。

作為創作者,文章是作者的孩子。那麼難道不應該是:我創作,我擁有,我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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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孩子,我生的,你給我說是你的?


看起來很簡單的邏輯,為什麼弄的這麼難堪?平臺的合同,從孩子是我生的,應該是我的。變成了孩子是你的生的,但是是平臺的,孩子長的好,是平臺好,孩子長的不好,是你生的不行!

兔嘰說一個很簡單的邏輯,作者創作,那麼版權理應是作者的,作者授權給平臺發表,雙方通過條約進行盈利。看起來很簡單的道理是不是?

然而,早在19年之前,各大網站的合同,都不是這個原理,是什麼原理呢?是:作者創作,版權及衍生版權(影視化,音樂化,動漫化等等)都不是作者的,並且衍生化的收益和作者無關(各別有關以及大神類合同有關,也非常之小)。記得,當初有粉絲罵作者的作品改編影視化,選角色有問題,作者不得不在微博澄清說,賣了多少,賣給誰,誰來拍,誰來演,作者都沒有權利,啥時候開機還得看微博。

當然,每次這麼說的時候多少都有大神出來澄清。然而,兔嘰要說的是,既然合同有等級,大神的合同以及話語權,要比其他作者好很多。這並不能代表這類現象就不存在。

三少說要相信騰訊。兔嘰差點罵人。作為大神,不站在廣大作者方面發聲,站在壟斷資本的那裡背書,是當我們被騰訊坑的沒有記憶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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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價千萬,給我說幾百塊別計較,勞資都氣出鬍子了

關於騰訊,這次要是換個集團,可能都沒這麼大聲勢(沒辦法被騰訊坑的太多了)

這次合同事件,總能提到,南山必勝客。不知道的條友可以去自己瞭解下。騰訊在多個網文網站有股份,可以說一家獨大,這使得即使各家的合同不同,騰訊依舊佔有網文的極大版圖,這也就使得,不論哪裡都能看到它。

壟斷從來都不是發展的沃土,壓榨也不是你應有的特權。

兔嘰希望,通過這次廣大作者的發聲,能夠藉著版權法的修改,讓作者的創作環境變得更好一些。雖然,兔嘰明白,每個領域都有其獨特的陰暗面,但還是希望,能給創作者希望,而不是麻木。

這裡是兔嘰,愛好廣泛,興趣隨機。點個關注,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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