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一男子酒后报假警称甲醛厂着火 被处行政拘留四日处罚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劳学丽 通讯员廖春梅 李嫒池

近日,普洱市景谷县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处理了一起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

4月9日,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一起火警,到场查明为假警后移交公安局查处。根据调查事实,景谷县公安局对王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4月9日17时13分,普洱市景谷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景谷县盐厂“甲醛厂”房子着火。接警后,景谷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2车8人赶赴现场,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由当日大队值班领导和消防救援站值班干部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指战员到场后查看,未发现火情。经与盐厂附近群众核实,并无火灾发生。经查明,此次警情是男子王某酒后恶意拔打119谎报。在查明为假警,景谷县消防救援大队遂将此起恶意拨打119谎报警情移交景谷县公安局处理。

4月28日,景谷县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向王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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