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盜竊金店踩點一年,得手當晚就落網

男子為盜竊金店踩點一年,得手當晚就落網

孫某在商場蹭空調時發現安保漏洞


2019年12月18日,湖南長沙的冬夜,寒氣逼人,開福區某大型商場的人流早已散去。一個穿著厚實的男子在商場附近的公園待到凌晨1點,低著頭從公園西門走出來。

  

這名男子叫孫某,在寒夜凌晨出門,是為了躲避沿途密集的“天網”。為了這次行動,他花費了一年的時間觀察踩點,確定了一條靠譜的作案路線,還根據路線裡會遇到的各類防盜設備,購買了對應的破門工具。如此充足的準備,就想“掙”點錢花。

  

此時的長沙街頭已安靜下來,一路走到開福區某大型商場正中間的位置,孫某都沒遇到什麼人和車。他沿著商場中間通道往裡走,來到他早已盯上的某金店的後門位置。他並不著急破門,而是從東邊的入口進了對面的樓,因為他早已計劃好一條更隱蔽的路線。

  

“商場很大,只有選擇離這家金店最近的位置進到商場,才能確保準確、安全地找到金店的後門。”這是孫某規劃路線時的判斷。他打開手電筒,沿著通道上行,從六樓把通往商場的門鎖直接拆除,進入商場消防通道,沿著樓梯下行,輕鬆地找到了目標金店上鎖的後門。

  

為了避免引起太大響聲驚動安保人員,孫某用工具進行多次嘗試,最終用隨身攜帶的一字起,把木門鑿出一個大洞,直接伸手進去扯開插銷,破門而入。

  

通過前期觀察,孫某知道這家金店有紅外線等安防設備,於是趴在地上爬到被柱子擋住的櫃檯處,才站起來開始大肆行竊,共計盜走金器、珠寶129件,價值11萬餘元。

  

凌晨4點,滿載“收穫”的孫某從金店後門離開。他原本計劃在五樓平臺的空調外機設備間躲起來,等天亮再混在人群中離開,卻意外發現一個室內樓梯通往外面,於是他順利離開商場,選擇了不同的路線回到公園。他將作案工具和作案時穿著的衣物丟棄在山上,直到早上9點才從另一條路線回家。

  

回家後,孫某仍覺得十分興奮,沒想到“寶刀未老”,手裡的技術還能幫他大賺一筆。

  

2018年底,孫某刑滿釋放後居住在目標商場附近,經常去商場裡蹭空調。憑藉常年盜竊習性,他發現該商場內部分商家存在安保漏洞。原本沒動邪念,但偶然一次機會,他看到一個破獲盜竊金店案的新聞,便在心裡打起了主意,“快過年了,手頭沒錢,剛好我對這家商場很熟悉,而且我有‘技術’,我覺得自己肯定能逃脫警方偵查。”

  

孫某認為,這次得手是對自己“技術過硬”的認證。沾沾自喜的他把裝有金器的藍色外套掛在客廳的牆上,打算等風頭過了,把贓物儘早轉賣。

  

與此同時,發現被竊的金店負責人已經報案,警方通過視頻追蹤發現,孫某近一年來經常出入該商場,並刻意在幾家金店門口流連或久坐,於消防通道、金店側門及後門徘徊。經過商場和金店的現場取證,警方迅速鎖定目標。案發當天晚上9點,還沉浸在夢中的孫某,在家中被警方抓獲,他費盡心機盜走的所有珠寶首飾,還未來得及銷贓,就被警方全數查獲。

  

經查,孫某1979年就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出獄後不知悔改,1982年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出獄後20年裡,孫某多次因盜竊被勞動教養、入獄服刑,是一個劣跡斑斑的慣犯。

  

案件移送至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孫某,認真細緻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認定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破壞性手段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繫累犯,對社會具有一定危害性,應從重處罰。

  

4月10日,開福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孫某依法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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