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寶安區2020年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寶安區2020年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關於開展寶安區2020年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建築業企業:

  根據《行政許可法》《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以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市〔2010〕128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維護建築市場秩序,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現就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許可後續監管動態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推進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通過開展全區範圍內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進一步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行業管理,促進全區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寶安區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建設局建築業管理科,分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核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統籌落實。

  三、核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四)《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四、核查範圍與內容

  (一)核查範圍

  主要包括:

  1.被投訴舉報、發生欠薪或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寶安區建築業企業。(必查對象)

  2.2019年以來企業註冊地址變更入寶安區或發生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寶安區建築業企業。(必查對象)

  3.2016年以來至2020年8月1日前經區住房和建設局審批,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新申請、增項)的寶安區建築業企業。(抽查對象)

  4.統一註冊地址重複註冊多家公司的寶安區建築業企業。(必查對象)

  (二)核查內容

  企業在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後,是否存在以下情況:

  1.技術負責人不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

  2.註冊執業人員不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

  3.職稱人員不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

  4.技術工人不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

  5.企業主要人員近一個月社保;

  6.辦公場地與註冊地是否一致;

  7.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五、工作安排

  (一)企業自查階段(2020年8月至9月)

  1.各建築業企業應對取得資質後是否仍滿足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開展自查自糾;

  2.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核查材料清單》(附件1)填報企業主要人員花名冊及準備其他相關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電子檔資料打包發送到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建築業管理科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命名為:企業名稱+2020年動態核查資料),電子資料收件截止日期為10月10日;

  3.確保“三庫一平臺”企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有效,並保持電話暢通。

  (二)核查階段(2020年 9月至10月)

  1.區住房和建設局工作人員將分批次到經營場所對核查範圍內企業經營場所對相關資質資料進行現場核查;

  2.區住房和建設局工作人員對企業提交的電子檔資料進行審查;

  3.對核查結論為“不合格”的企業,我局將不再受理其資質增項申請、證書變更等業務,對已受理的企業立即暫停後續審批。並在廣東省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建設市場資質資格動態核查管理中錄入相應企業核查信息並限制業務申報。

  (三)總結階段(2021年1月)

  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分類採取跟蹤整改、立案查處、通報曝光等處理措施。對提出整改的企業,進行跟蹤督促,確保落實到位;對立案查處的,依法依規嚴厲處罰。我局將本次常規核查的具體情況以及處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在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政府在線官網(http://www.baoan.gov.cn/jshej/)給予通報。

  六、結論核定

  核查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企業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的,核查結論為“合格”。企業存在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條件的或企業聯繫人無法聯繫、企業註冊辦公地址無辦公人員、未能提供核查材料的,核查結論為“不合格”。

  七、有關要求

  (一)現場核查時,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負責人等應當到場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阻撓。屬於委託代理人的,核查人員應先核實其身份,並留存授權委託書原件。

  (二)核查結束後,由核查人員、被核查建築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對書面檢查結果簽字確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拒絕簽字的,核查人員應在書面檢查結果上簽字並予以說明。

  (三)各部門工作人員和專家要嚴肅、認真、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有關核查工作,通過動態核查,及時掌握企業變化情況,推動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參加集體檢查,嚴禁私自聯繫被檢查單位或接受請託,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各建築業企業應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是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鞏固工程質量治理成果、保障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同時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檢查,不得弄虛作假規避檢查。

  (五)對拒不參加資質動態考核的企業,我局將履行告知程序,企業被告知後,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動態考核的,將依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處理。

  (六)在《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期滿後,逾期仍未達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依法撤回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附件:

1.建築業企業資質核查材料清單

2.2020年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企業名單


  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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