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案轰动全国,极大的引起了全国人民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与关注。

最近,最高检下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全部是有关正当防卫的,它们分别是: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陈某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5号)

★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检例第46号)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7号)

★侯秋雨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8号)

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面对一些不法分子的攻击,我们束手束脚,我们到底要不要回击,怎么回击,回击怎么才不是防卫过当,我们要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似乎在人民心中,法律更在乎犯罪分子的权利,事实是这样吗,其实不是,立法、司法机关还是一直在密切关注如何在法律上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

最高检深入分析了四起案例的各种要素以及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检长文的重点内容包括:

1.预判有人意图伤害自己,随身携带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金宝举个例子,医生华佗因为医疗纠纷被患者家属曹操骚扰,曹操在叫骂中提到要伤害华佗,华佗认为这种威胁是实际存在而非空穴来风,所以华佗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刀具或者棍棒之类的硬物,后来曹操真的兑现威胁,对华佗进行人身伤害,这时华佗拿出随身携带的武器将曹操击伤甚至击毙。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这种情况下在以往极大概率甚至基本上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华佗的做法本身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只要曹操确实存在“行凶”的事实,则华佗也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2.别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在原来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比对双方的伤势是否均等,如果防卫一方的伤势明显轻于加害一方,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金宝举例,歹徒田伯光持刀砍无辜路人朝小树,朝小树夺下刀子对田伯光连捅八刀致其当场死亡。以往会被认定防卫过当。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最高检新的解释是,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如果情况紧急,哪怕结果严重不对等,也认定正当防卫。这就打破了以前的所谓武力对等原则,又不是切磋武艺,武力对等原则本来就不现实,我急着保命,还得小心点点别把歹徒伤着了,这不是扯淡吗?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3.别人拿刀砍你,你夺下刀砍回去,砍着砍着对方跑了,你觉得不安全可以继续追着砍。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大家都知道了,轰动全国不为过吧,简直可以说是启动防卫条款的关键钥匙,就是不久前发生的江苏昆山“龙哥”被“龙哥终结者”于海明夺刀砍死案。

警方最初认定于海明拾刀在手后,龙哥已经失去了继续加害的能力,于海明的做法有防卫过当嫌疑,但在检方的帮助下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理由就是于海明认为龙哥跑回车里没准还要拿枪换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几刀是因为自觉不安全,属于正当防卫。你看,这个检察院的水平就是高,当然我觉得全国人民的支持也很重要。

金宝认为这个案例的示范效果在于,今后正当防卫的时长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在这个角度来说,金宝觉得于海明立功了,他用自己勇敢的行为,保护了自己的生命,也为中国司法进步做了催化剂。当然,作为反例,龙哥也“功不可没”。

4.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金宝举例子,江湖大哥乌鸦拿着砍山刀堵在门口威胁陈浩南,说陈浩南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他,并且拿刀子在陈浩南面前比比划划,甚至用刀背触碰了陈浩南敏感的肌肤,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也许这时候江湖大哥乌鸦只是想吓唬吓唬陈浩南,并没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陈浩南如果直接夺下江湖大哥乌鸦的刀把乌鸦砍翻,

这极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

但今后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陈浩南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乌鸦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不要再担心了,最高检官方权威确定,以后这些行为都是正当防卫


最后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指出,一些地方正当防卫制度实际“沉睡”,但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其实早就已经比较完整,所以在实践中需要树立正确理念,正确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担当,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孙谦认为,激活防卫制度可以警示恶意滋事者,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

编者的话

金宝觉得,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一直以来,对于什么是正当防卫,众说纷纭,部分执法司法人员的错误操作更是让民众产生错误认识,认为被歹徒伤害了只能抱头鼠窜,似乎要求我们都变成鼠辈一般,前段时间我还看了一个视频,一个散打教练告诉他的学员,被人打了耳光不能打回去,这样不是正当防卫,这明显就是错误的认识。你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你还练什么散打,在家唱唱歌岂不是更好?

试想,面对邪恶,武者尚且没了锐气,长此以往,国家还有精神脊梁吗?还有正气吗?如果把全国人民都变成了绵羊,失去防卫本能,等敌人侵犯的时候,谁敢去反抗?

所以最高检这次定的基调,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它从规则上让老百姓敢于站起来,面对不法分子时,敢于大吼一声,敢于出手。

这正是建设完善的法治中国的很关键的,很重要的一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