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論語》可以說語言簡練,用意深遠,有一種雍容和順、紆徐含蓄的風格,但是其中也有個別章節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論語.季氏篇》第十四章就是這種情況,其原文是: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本章的譯文沒什麼難點,國君的妻子,國君稱她為夫人,夫人她自稱為小童,國人稱她為君夫人;在他國人面前則稱她為寡小君,他國人也稱她為君夫人。
之所說這一章讓人感覺莫名其妙,主要是因為不知道從中想表達怎樣的思想,不可能僅僅是為了介紹國君妻子如何稱呼吧。難道是想從稱呼中反映出來一些禮制規範嗎?有學者認為其中反映出稱呼別人時要體現敬重,而自稱時則需要謙遜。說實話我還真不知道是從何說起的。不論是尊敬還是自謙不過都是人為制度的稱呼標準,標準制定者想怎樣說就怎樣說。而且異邦人怎麼稱呼都要管,感覺有點不知所然了。
《齊論語》《魯論語》及《古論語》三個版本都有本章,說明此章不太可能是後人記錄出的錯。至於孔門弟子在編撰《論語》時是怎樣的考慮,將本章放在本篇的最末端一章,還真有點搞不清楚!大家如果有什麼好的解讀思路和角度,請發表意見,共同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