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站名命名為“華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8月18日,深圳地鐵6、10號線正式開通。


而這兩天,“華為站”這個站名引起了熱議,一些媒體、甚至一些官媒說:“深圳官方予以回應,稱符合規定”——這不睜眼說瞎話胡說八道嘛~

深圳的地方法規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深圳地鐵站名命名為“華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不得以企業名命名軌道站名”,所以自然資源局才出來圓話,說:


在坂田啊,就是龍崗區坂田街道,這麼多年來啊,華為這兩個字兒啊已經從一個企業名演化成了有地名意義的區片名了……


——這也是胡說八道有理不會說。


這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問題,深圳地鐵10號線華為站這一站的站名不是今天才定下來的呀,是在2016年深圳地鐵3期工程規劃的時候就定下來了,公示了的。


而《深圳市軌道交通線路及站點命名規則》是2018年才頒佈的,

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18年的龜腚去約束16年的命名。


話說回來啊,深圳的這個命名規則也是奇了葩了,還沒聽說過其他哪個城市有不能用企業名命名站名的這種規定。你看我們大連,別說這一條規定,我壓根就沒聽說過還有什麼站名命名規則——


“錦輝商城、華南國際商城、歐尚購物廣場、機車廠到了”,

深圳地鐵站名命名為“華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甚至今年3月份剛奠基的日本電產,金普新區公交車站已經有日本電產這一站了:

深圳地鐵站名命名為“華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等哪天有空我要去日本電產這一站打個卡,震動一下(指日本電產生產的手機裡震動的電機,術語怎麼說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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