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悟傳統文化《周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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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傳統文化《周易》(1)】

一、群經之首,大道之源

《周易》是中國本源傳統文化的精髓,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化的結晶,被譽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是中華文明的源頭活水,是中國古代傑出的哲學鉅著,歷經七千多年的歷史至今經久不衰,奠定了中華文化的重要價值取向,開創了東方文化的特色,對中國的文化產生不可取代的重要價值和巨大影響。

《易經》的思想智慧已經滲透到中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內容極其豐富,對中國幾千年來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都產生了極其深刻的影響。無論孔孟之道,老莊學說,還是《孫子兵法》,抑或是《黃帝內經》,《神龍易學》,無不和《易經》有著密切的聯繫。

《黃帝內經》是元素論五行文化和陰陽文化結合的典範,解決了大易“醫病”的問題。孔孟學派的《五行》是德性論五行文化與陰陽文化的交融,解決了大易“醫人”的問題。一言以蔽之:大易醫國、醫人、醫病。

《周易》研究被稱為“易學”,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三易》在周朝不是隨便可以見到的,孔子在得到周易之後愛不釋手,《漢書·儒林傳》記載:“孔子讀易,緯編三絕,而為之傳。”《易經》代代相傳,釋家林立,許多學者皓首窮經,考證訓詁,留下了三千多部著作,蔚為大觀。

《周易》歷經數千年之滄桑,已成為漢族文化之根。易道講究陰陽互應、剛柔相濟,提倡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在五千年文明史上,漢民族之所以能夠久歷眾劫而不覆,多逢畏難而不傾,獨能遇衰而復振,不斷地發展壯大,根源一脈傳至今,與對易道精神的時代把握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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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學發展

中國早期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科學落後,先民對於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等不能作出科學的解釋,當遭受意外的天災人禍後,就萌發出借助於神意預知橫禍或自己行為會帶來何種後果的需求,以達到趨利避害。基於此,在長期的實踐中發明了種種溝通人神的預測方法,其中最能體現神意的《周易》就是在這種條件下產生的。當時《周易》只是滿足人們生產和生活預測的需要,這種一直持續到春秋戰國時期。

漢代,《周易》的性質有所變化,在保留原有占筮性質的同時得到了充分發展。易學家們克服了大衍法的種種侷限,創立了比較完備的新筮法。焦延壽作《易林》創立焦氏筮法,其弟子京房更勝一籌,對筮法進行了徹底變革,創立納甲法,因而在漢代筮法趨向完備。

另一方面,《周易》也有了新的功能,因為《周易》中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尤其經過《易傳》解釋和發揮,其哲理化程度達到新的高度,《周易》遂成為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學典籍。也正是這個原因,《周易》得到了漢代統治者的青睞,由原來卜筮之書,而成為官方安邦治國、修身養性的哲學之書,被稱為五經之首,大道之源。《周易》思想滲透到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變成了統治者治國的理論根據。自此以後,《周易》包含了二重性,一方面在歷代統治者加封之下,其理論指導作用日益顯露和光大;另一方面,民間術士不斷更新,完善筮法體系,至今《周易》二重性還是十分明顯。

從易學發展史上看,先秦易學發展到老孔時代,形成了道家易、儒家易及術家易三支。其後秦始皇焚書,易以卜筮之書獨存,然易學至此盛極而衰。三支易學的這一總趨勢,到先秦以下乃由隱而顯。透過淮南子,道家易的趨勢明朗化;透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儒門易的趨勢明朗化;透過占斷災異之學,術數易的趨勢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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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學思想

1.哲學思想

古代中國學者的哲學思考,通過對易經的研究得到啟發,哲學思辯能力也多數是在對易經的分析闡解和不同意見的爭鳴中得到訓練和提高。老子將易經的思想精華融入《道德經》中,創造了一個以辯證思維為核心的哲學體系。他在經卦陰陽相抱三爻成卦的組合方式的基礎上,構造了一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萬物起源圖式,揭示了事物內部所包含的種種勢力的對立統一。“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陰陽相抱這一思想在易經還是一目瞭然的符號圖,到了老子便有了種種具體的事物形象的分析。其間流傳後世對中國哲學影響最大的命題莫過於“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矛盾對立的雙方,必有一方為主,另一方為次。物極則反,對立面相互轉化的思想,在易經是通過爻辭,對爻象在卦體中的不同位置使用吉凶等結語加以反映的。而在老子這裡,已經到了社會、政治、倫理等一切方面。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蔽則新、少則得、多則惑。認為委曲總是由保全轉化;屈枉總是向伸直轉化;卑下總是向充盈轉化;蔽舊總是向新奇轉化。這種辯證思維方式,是老子觀察世界的方法。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他運用這條物極則反原理,對世間萬物進行著辯證概括。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堅強處下,柔弱處上。他又用這一條法則,提出了一系列處理問題的具體辦法,老子這些從易經中得到啟發而形成的辯證思想譜寫了中國哲學史上頗有特色的一頁華章。

孔子深得易經之道了,最顯著者有二:一是關於正名這一政治主張,二是關於舉一反三類推思想。在易經的推論規則中,有一條是關於陰陽爻與陰陽位是否一致的“當位律”。這一條思維規律要求在自然遞進推演時,每一爻的陰、陽性質必須與所在位置的陰陽屬性進行對照,一般而言,凡陽爻居陽位,或陰爻居陰位即“當位”表示此爻所象符合(順)事物發展規律,倘若陽爻居陰位,或陰爻居陽位,則不當位,即此爻不符合(逆)事物發展規律,孔子把這一條推演規律擴大到了社會政治領域,提出了“正名”學說。在他看來社會政治領域中人與人之間的位置關係,也應當如同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那樣當位才能使一個國家秩序井然局面穩定,否則名不正、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不僅不能越位,而且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能產生不當位思想,孔子這一思想又被後人推廣。

被考定成於戰國中期的“周易大傳”,是當時學者在總結前人認知易經的成果基礎上,對易經卦爻符號體系及卦爻辭所作的一整套註釋和闡解,其中既有老子、孔子這些哲學大家的思辯成果,也有更多古代優秀哲學家的思辯結晶,正是他們使易經這部古典在哲學方面產生了巨大影響,成為中國古代哲學的發源處。

先秦時期百家爭鳴,所有學派或多或少都受到易經影響。之後的古代哲學發展每個重要時期,易經思想都充當著軸心角色。到了唐代,易經不僅受到學者重視,也得到了統治階級如唐太宗的青睞,欽命孔子後裔孔穎達博採眾長主編《周易正義》,推動了以易經研究為中心的哲學研究的開展,因此之後不少學者紛紛自注易經。

宋代哲學家如邵雍、周敦頤、張載、程顥、朱熹等人對易經都有很深的造詣,邵雍根據《易傳》關於八卦形成的解譯,構造了一個宇宙構造圖式,創立了被稱為“先天學”的理學象數學派;周敦頤根據“易傳”和道家思想指出了一個簡單而又系統的宇宙構成論《太極圖說》;朱熹在《周易本義》中深入探討,認為易經的核心是講事物內部矛盾的對立統一,易只消陰陽二字括盡,對立統一是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在《周易外傳》中將哲學研究和易經研究更進一步,提出“實道而器虛”的命題,明確指出“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也就是說,一般原理存於具體事物中,而不是具體事物依存於一般原理,矛盾雙方相反相成、相互轉化,雜因純起,即雜以成純,變合常全,奉常以處變,則相反而固會其通雜和純變和常相反相成對立統一。在推理時即要推出情之所必至,也要推出勢之所必反,即要存其通,即掌握一般的相通之理,又要存其變即因時、因地等不同條件而靈活推論。只有把握了這種相通之理,才能行於此而不礙於彼這易經所特有的思維方法,用以指導行為,必無往而不勝。

易經之於中國傳統哲學的深遠影響,以及它在中國傳統哲學中的地位、作用,是其他任何一部古典著作所不可及的,這可能就是其列為群經之首的根本原因。

2.法治思想

《周易》中有多處關於法律問題的論述,還有訟與噬嗑兩卦專門討論法律問題。

(1)君權神授思想

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最集中體現,而這種體現,首先表現在立法權上。“君權神授”必然要求君主為立法的主體,人民沒有立法權,也沒有司法權,法律面前不平等,與之相應的是專制,“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正是這種意思的集中表達。《易傳》的根本思想是專制,“法自君出”就成為題中應有之意,所以《易傳》中反而沒有對此加以論述。

(2)“刑罰清”與“刑罰中”

豫卦的下體是坤,上體是震。坤的性質為順,震的性質為動。上下結合形成順與動的特點,而順是動的前提條件。自然界的日月星辰、晝夜交替、四時更替,都是按照一定的順序先後出現的,這才保證了自然界的正常運轉。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必然產物,法律的實施也要依此而行。這應該是自然法思想的最早表述,不過,近代自然法思想的出發點是強調一切權利來自於自然,《周易》強調“法權君出”,與人們所講的自然法完全不同,而是從司法的角度,要求各級官員應仿效自然界的運行特點來執法。

(3)明罰敕法與明慎用刑

噬嗑“大象”:“先王以明罰敕法。”這是從立法的角度講的,因為要實現“明罰清”與“明罰中”,前提是“明罰敕法”。也就是成文法或法律的公開化問題,把定罪與量刑以成文的形式固定下來,並公之於眾,使天下民眾清楚明白,知道其可為與不可為之事,儘可能不觸犯法律。即使觸犯法律,也因為有明文規定而定罪量刑適中,民心折服。以儘量避免執法者的主觀隨意性,顯示法律的公正性。所以,“明罰敕法”的重點不在於罰,在敕不在法;在於育民教民,不在於制民刑民。與法家的思想根本不同。這是“為政以德”的延續,主張德教為先,先教後刑,德主刑輔。

(4)息訟思想

《周易》中專門有一卦——“訟”講訴訟問題的,但卦義卻不鼓勵人們爭訟,更不教人們如何取得訴訟的勝利。作為一個忠實誠信的人,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委屈,也應保持內心平靜,戒驕戒躁,能不訴訟就不訴訟。如果迫不得已非要訴諸法律時,也要保持冷靜,不可採取過激行為,只有這樣,才能最終獲吉。“終兇”,卦中指上九,上九有終極其訟之象,也就是說,把官司徹底打到底的意思,這種行為無論勝訴還是敗訴,皆兇。在《周易》看來,無訟為最理想境界,雖有爭訟出現,但經過調解而平息爭訟也不錯,不聽勸解把訴訟進行到底最不好。“利見大人”,需由有德有威望的大人物聽訟——即由德才兼備的法官斷案,才能息訟。“不利涉大川”,大川是大險大難,這是說,當某人陷入爭訟的旋渦時,不可涉險其它危險之事,因為此時的人心浮氣躁,運時不佳,涉險其它,很容易出其它問題。“君子以做事謀始”,與“終兇”對應,從另一個角度告誡人們,與其爭訟不止,不如一開始就謹慎從事,理順各種關係,從根本上杜絕訴訟。

3.經濟思想

(1)兩儀與經濟

周易在經濟上的重大啟示,是陰陽兩儀的動靜觀念。依據陰陽兩儀的動靜觀念,人類經濟活動總源頭太極的第一個創化,是從消費者的主觀價值中找出穩定合理的客觀價值,其後分別有私有及公共消費的後續創化。經濟學認為,一切最終財貨都直接或間接充當生活慾望的手段,凡能滿足人類生活慾望的財貨便是具有效用。個體的消費理論及資產選擇理論,即建基於此。經由交換交易,再加上交易市場競爭性的提高,可衍生出合理穩定的客觀價值之創化。客觀價值不只可以適用於消費者與生產者等微觀經濟的測量分析,也能適用於一個國家宏觀經濟的測量分析,宏觀經濟的客觀價值,通常只是微觀經濟的直接疊加。

由一個國家經濟活動價值流彙集起來所得到的產業關聯價量模型合理的兩儀解析,還可印證周鐮溪《太極圖說護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的“太極動而生陽”。此外,根據廠商的活動、經濟環境對廠商無言的弱約定、及廠商對員工有言的強約定,經由就業與投資市場致中和之力的解析,也能指出中和是中華文化的分析觀念,不只可以包容均衡,亦可以包容“為道也屢遷”之各種動因。

(2)三才與經濟

《周易·繫辭上》:“六交之動,三極(即天、地、人三才)之道也。”世界受天地人三才之主宰,因而三才是有意志、有意識、有感情的。要主宰就必須有精神作為,因此三才亦有為精神性萬事之本的涵義。

經濟學假設人類的慾望是無窮的,所以每一位消費者追求主觀直接效用的極大,就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費支出預算的客觀限制,是精神性的地。同理,社會集體消費追求社會福利的極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費支出預算的客觀限制是精神性的地。每一位生產者追求客觀利潤的極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生產技術限制是精神性的地。

若將消費活動的正面問題視作天位陽爻,社會集體消費的正面問題視作人位陽爻,生產活動的正面問題視作地位陽爻,然後聯立起來,已十足展現出乾卦的卦象。若再將消費活動的對偶問題視作天位陰爻,社會集體消費的對偶問題視作人位陰爻,生產活動的對偶問題視作地位陰爻,然後聯立起來,則十足展現出坤卦的卦象。八卦以乾坤象徵天地,而定上下之位,這就是易經說卦的天地定位。

(3)五行與經濟

《春秋繁露·五行對》論述,五行相生循環是一種生、長、養、收、藏的生產性循環。而由藏再到生,其實就是反其道之動。所以生產活動不與消費、投資活動合理連結,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經濟活動因果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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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易道廣大

“易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又為新道家列為“三玄”之冠,集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思維模式、價值取向等哲學品格。

漢武帝“獨尊儒術”,《易經》被尊為六經之首。漢代被稱為經學時代,“經學”高於一切學術。中國曆代圖書分類是:經、史、子、集四大類,經列於首。《周易》為“六經”之首,自然也就是群書之首,即中國的第一部典籍,影響極大。歷代學術思想發展之契機亦多建基於“易經”,兩漢經學自不待言,魏晉“新道家”談玄,亦將其列為“三玄”之一。若無《易經》之啟發,“北宋五子”的學問幾乎不能成立。

《周易》不僅對中國哲學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對各個學科發展都發生了作用。《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小序》中說:“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音員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正如國學大師、新儒家開山祖師熊十力所言“:中國一切學術思想,其根源都在《大易》,此是智慧的大寶藏。”

【覺悟傳統文化《周易》(1)】

丁俊貴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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