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情、理、法三個方面談貴州這個女兒把母親打進醫院

這是我們貴州人的恥辱,但是我們要正確面對,並從中汲取教訓!

首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簡單經過:

4月10日晚,老人孫阿姨被自己的親生女兒砍成了重傷,全身縫了將近30針。

從情、理、法三個方面談貴州這個女兒把母親打進醫院

據孫阿姨說:幾年前,女兒因為裝修婚房,向自己借了 6 萬元,但房子還沒裝修好,女兒和女婿就離婚了,女兒分得財產29萬元。離婚後的女兒又回到孃家和孫阿姨住在一起,如今 7 年過去了,但這錢一直沒還清。

後來女兒還了一萬,還有五萬至今未歸還孫阿姨,為什麼打架就是為了這個錢,孫阿姨讓女兒還錢,女兒卻說她沒錢還,而且還不認賬。

因為孫阿姨要女兒還錢的事,引起了女兒的惱怒,衝動之下兩人大打出手,失去理智的女兒竟然拿菜刀不止一次殘忍地砍向自己的親生母親!

從情、理、法三個方面談貴州這個女兒把母親打進醫院

中國人做事講究合情、合理、合法,那我們現在就從這三個方面談談這件事。

一、情

“羊有跪乳之恩”,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面對自己的親生父母,怎麼拿得起菜刀,如此殘忍地砍下去?

老年人在面對以後的生活時,所擔憂的就是養老問題,作為兒女,不但不應該拿自己母親的養老金,而且態度強硬不還,還應該贍養老人,拿出老人必須的生活金。

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歷來推崇尊老愛幼,贍養父母的傳統美德。“百善孝為先”,“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報答,也是對人類勞動的尊重。”

作為父母,有時也應該體諒現在兒女生活的難處,她有肯定該要,她沒有時也需要一定的幫助。

教育上,這個母親也是失敗的!被母親寵大的孩子,將來大部分是白眼狼!幼年時過於嬌縱,成年後她就會放縱!

二、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外人尚且如此,對自己的親生父母,難道還不如外人嗎?難道對自己的父母就可以當老賴嗎?現在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表現的很友善寬容,而對自己的親人,則表現的很刻薄苛刻。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在孝道上的認識也越來越淡薄了,再也不把尊重老人、贍養父母作為一種美德來看,反而認為這是一種負擔。更有甚者,自己不勞而獲,變成了啃老族,守在家裡等著父母親掙錢來養活自己,似乎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這種思想的產生,必然會給親情的淪陷埋下禍根。一旦有利益衝突時,就會演變成家庭戰爭。

古人云:“重資財,薄父母,不成人子。”當兒女把錢財看得比親情還重時,那麼一個家庭離支離破碎也就不遠了。維繫一個家庭的平安和幸福,維繫親情的快樂,就要淡薄名利,不要在金錢方面斤斤計較。

三、法

法律的問題因為本人不是專業律師,不敢隨意發言,就摘抄幾條,大家看看能否對的上?

從情、理、法三個方面談貴州這個女兒把母親打進醫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於該女,如此傷害父母,建議根據法律,對她進行法律制裁,接受一下學習。

你們怎麼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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